第三节 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撤县建市20年来,张家港市委、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始终遵循“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定不移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反腐倡廉,与时俱进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为维护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快“两个率先”步伐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常抓不懈,“廉荣贪耻”的社会倡廉氛围日益浓厚

张家港市始终把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作为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工作常抓不懈,把党性教育寓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之中,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全市采用抓苗头性教育、正反典型教育、召开经验交流会等方法,有的放矢地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1991年3月,根据上级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了普及党的纪律知识教育活动,全市有35114名党员参加学习,占党员总数的98.5%。1995年,又开展了以“学理论、顾大局、守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集中制宣传教育活动,以后,全市每年都要围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2002年,是张家港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实现新突破的一年。这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实际和廉政建设状况,大力开展以权力观为主线的“清风颂”反腐倡廉系列文化教育活动,引起全市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这项活动的内容主要有:一是利用文艺演出扩大廉政宣传教育的影响面。6月,在市大戏院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1周年暨清风颂大型文艺晚会”,讴歌各级领导干部勤政为民、廉洁奉公的先进事迹。而后,又组织小分队赴全市20个乡镇开展“送戏下乡”、“送廉下乡”活动,巡回演出20场,受众达2万多。二是采用廉政广告增加教育的亲和力。市纪委、市监察局精选了中央三代领导人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言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要规定、党风廉政法律法规重要条文,配以简洁明快、新颖别致、寓意深刻的图片、漫画,设计制作了《清风苑——反腐倡廉宣传画册》计5000余册,下发到全市副局(镇)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各级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三是举办图文展览增强教育的感染力。6月下旬至7月中旬,市纪委、市监察局在市中心展出了71块图文并茂的宣传版面,宣传全市各镇、各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经验做法以及党员干部勤政廉政的典型事迹。11月,市纪委、市监察局又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在张家港市博物馆举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展览,为期1个月,先后有200多批团队1.8万人次前往参观。市纪委、市监察局同时编印了《清风颂——张家港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回眸》一书,赠送观展的干部群众。

近年来,张家港市又围绕胡锦涛总书记“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整合宣传教育资源,精心设计教育载体,着力在创新形式、拓宽范围、扩大参与面上下工夫,努力提高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市以主题教育为主线,先后开展了牢记“两个务必”、学习贯彻“两个条例”、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树立领导干部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等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以正反典型教育为手段,大力宣传和弘扬了沙钢集团党委书记沈文荣等一批廉政勤政好干部,剖析了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并在常州监狱建立了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基地。以廉洁文化建设为抓手,通过举行形势报告会、编印宣传画册、制作廉政公益广告、赠送廉政亲情小卡片、开展文艺演出、举办图文展览、发送廉政短信、开通廉政网站等方法和手段,实现了廉政宣传教育立体式、多层次、广覆盖。积极开展了“亲情助廉、友情促廉、社会倡廉”活动,大力推进了廉洁文化“六进”(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寓教于乐,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实现说教与熏陶、纪律与情理的有机结合,增加了亲和力,增强了感染力,取得了强本固基、喜闻乐见、入脑入心的效果。据统计,2001年以来的5年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共征订廉政宣传电教片1500套,编印廉政宣传材料4.8万册进村入户,组织文艺节目送廉下乡演出32场,受教育观众达4.2万人次;印发廉政卡片赠送全市副镇、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向市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家属赠阅《中国纪检监察报》和《中国监察》等报刊;拍摄了一批电视廉政公益广告在市电视台黄金时间播放,制作了700余幅灯箱广告悬挂在市区主要地段两侧;举办廉政专题教育讲座11场,组织929名副镇(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党纪政纪知识电脑测试,对6批283名新提拔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对15名新任“一把手”开展了集中谈话。2003年,在省纪委开展的《廉政之光》文艺汇演中,张家港市选送的《喜看村务公开栏》等3个节目获三等奖;2005年,市纪委、监察局与市电视台联合设计制作的廉政公益广告片《勤政廉政、公仆本色》,荣获全国首届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大赛银奖。通过坚持不懈的党风廉政教育,全市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廉洁文化建设深入人心,社会倡廉氛围逐步形成。

位于长安路上的廉洁教育宣传栏

党风廉政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党政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日益增强

20年来,张家港市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的指导思想和工作重心,针对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制度建设入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制约。

1987年12月,张家港市委出台了《关于向城镇附近迁移户口和在附近建造、购买住房的若干规定》,市纪委印发了《关于对党员干部建房审核的实施细则》,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建房审核工作,随后,在全市开展清理干部建私房和清查空关房、转租转让转借公有住房工作。1992年以来,市纪委认真贯彻市委倡导的“弘扬创业者,保护改革者,鞭挞空谈者,惩治腐败者,大胆激励开拓者”五句话用人方略,确立了新时期党风廉政建设的三条标准,先后制定了领导干部“十个不准”、领导干部重大问题必须报告的“十项规定”、机关干部必须严格遵守的“七不准”、“六提倡六反对”等制度规定。实行“七天长假”制以后,市纪委及时制定下发《节假日党政干部廉政勤政注意事项》,向党员领导干部发出了“树廉洁新风、当人民公仆”的号召。在“三讲”教育中,针对一些领导干部借婚丧嫁娶、乔迁、生日、子女就学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下发了《关于禁止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大操大办的有关规定》。2000年,首次实行领导干部公开选拔、任前公示、竞争上岗和发展党员公示制,提高了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和公开程度。2002年开始,张家港市在全市领导干部中实行了“廉洁情况自己谈,是否廉洁群众评”的公开述职述廉制度,共有2032名领导进行了公开述廉述职,有13名党政干部因此受到了诫勉谈话。

进入新世纪,特别是2004年,张家港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市委、市纪委组织全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梳理、修订和完善原有的各项制度,先后出台了张家港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暂行规定、干部监督联系通报工作制度、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暂行规定、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以及禁酒、禁赌、禁收礼金礼券等一系列规定制度,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程序和时限作了更加明确的要求,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坚决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切实做到“六个禁止”、“五个不准”、“四个千万不能”、“三个管好”,强化对党员干部动态监督和即时监管。2005年,市纪委把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在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各项任务中引入全面质量管理和过程控制等理念,积极探索强化权力行使制约和监督的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选择102项具体工作,汇编2005年度《张家港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程,使岗位职责、流程、过程管理和纠错改进真正达到科学规范的要求,使各项工作的规程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确保惩防体系建设的持续改进,实现工作的标准化、监督管理的网络化和考核评估的绩效化。从而构建起靠教育感召人、靠制度管住人、靠监督制约人、靠惩治警示人的党员干部不愿、不易、不能、不敢腐败的新机制,使党风廉政制度建设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有效地防止了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1997年,张家港市制定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考核细则,在全国较早推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在全市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机制。此后,每年年初,市委都要与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把反腐败各项工作细化成具体的要求,层层分解落实,使党风廉政建设成为各级党政组织和领导干部、各职能部门共同承担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年度规划之中,与经济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同时落实,同时检查、同时考核,做到两个文明一起抓,两个成果一起要。2000年起,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都带队检查考核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这一创举得到了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的高度评价,随后全国推行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中,也不同程度地借鉴了张家港市的做法。在此后的两年时间里,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市纪委又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对新提任党政企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的实施意见》、《关于严禁公费国内旅游》、《关于领导干部管住管好配偶子女的纪律规定》、《关于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有力地增强了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

学习贯彻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专题报告会

党风廉政监督手段不断强化,管理领域得到拓展

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20年来,张家港市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对制度的贯彻落实力度和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有效规范了党员干部的政务和生活行为,构建了廉洁、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针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进行监督管理。1987年至1999年,张家港市先后围绕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清理。一是清理领导干部住房方面以权谋私等问题。在1994年房改中审核了1141名党员干部享受房改优惠政策的情况,对其中64名不符合优惠购房条件的责成退出住房,对超面积的补收房款202万元;对1539名副镇(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及其直系亲属的5000多套住房进行登记、核对,清退12套多占住房。二是清理用公款配置手持电话和安装住宅电话。1998年全市党政机关共清理出用公款配置(安装)的手持电话2295部、住宅电话2755部,全部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三是落实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规定。全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招待费普遍下降,停建、缓建了一批办公楼,取消、压缩了一些会议、庆典、检查评比和公务出国(境)活动,节约了大量资金。据统计,1997年全市累计节约资金5000多万元。四是清理党政机关干部购乘的超标进口豪华小轿车,收缴超范围使用的公安、武警汽车号牌、警灯警具,加强车辆购置、上牌照和过户管理。加强因公出国(境)审批和管理。五是对领导干部乘坐车辆、装修住房加强跟踪管理,建立领导干部住房、手持电话、公务用车档案,对领导干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礼品登记上交制度和收入申报制度的情况组织专项检查。2000年以来,张家港市又将领导干部从政、消费、交往和投资经商等方面的多种行为列入监督的主要内容。先后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个人经商办企业,干部职工违规建房、分房、购房和公款装修住房等情况进行了清理,清理纠正住房违规人员228人,涉及金额271万元。开展了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兼任企业领导职务、党员干部宕欠公款、党政机关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和私设“小金库”等项清理工作,共查实、清退22个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置商业保险62.04万元,270人拖欠公款489.44万元。对群众关注的领导干部公车私用、公费旅游、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房屋拆迁安置等热点、难点问题,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进行清理和处理,较好地解决了少数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全市形成了以纪委牵头的党政监督、以人大牵头的依法监督、以政协牵头的民主监督、以媒体为主的舆论监督和以民主测评和窗口投诉为主要途径的群众监督为一体的全方位监督体系。通过完善监督办法,前移监督关口,拓宽监督渠道,逐步建立起对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和社交活动的监督机制,使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管理就实施到哪里。

整合建立社会资源配置新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张家港市坚持标本兼治,突出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体制、机制、策略和方法,特别是抓住妨碍和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有效对策,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逐步减少和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1998年对全市458个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进行清理检查,全面推行“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制度。2000年,各镇成立财政结算中心,取消镇属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和资金账户。2002年8月,成立市会计核算中心,各行政事业单位相继列入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同时遵循市场化的改革取向,通过采取一系列监督措施使权力对经济活动的干预实现从微观向宏观、从直接向间接的转变,并运用市场经济的方法和经济利益的杠杆调整党员干部的行为取向。1996年,张家港市建立起全省首家有形建筑市场,2000年,又在全省率先实行政府采购和药械集中采购管理,通过整合资源,有效防止不正之风的产生。2001年9月,成立了苏南地区首家行政审批中心,有效提高了工作效率、改善了投资环境。近年来,通过建立、完善行政审批服务制度,逐步规范了行政审批行为;积极推进财政制度改革,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了工资统一发放;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财政综合预算,扩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全面推行村账镇管工作,从源头上堵塞了资金管理漏洞;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制定了讨论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办法,进一步推行了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公开选拔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全面实施市、镇两级机关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对涉改公车进行了公开拍卖;全面落实和完善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加快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强化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2005年,全市又成立统一的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按“八统一”要求严格规范交易行为,并实施项目跟踪看服务,推行政府重点工程联席会议制度、在全省率先实行政府投资工程“代建制”,有效保证了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率和安全性,从而在源头上防治了腐败。

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不断拓展执法监察领域。张家港市纪委、监察局紧紧抓住社会议论的热点、群众关心的焦点,以维护群众为出发点,坚持不懈地开展执法监察和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近年来,张家港市先后成立市机关服务质量监察中心、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市纠风室,组织协调开展全市纠风治乱工作。相继对社会养老保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土地管理、公开招录公务员、电力价格、环境保护、危桥整治、安全生产以及涉及工程建设招投标、农民负担、医疗收费、治安联防费等数十个项目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纠正违规资金 3800万元,提出整改建议24条,下发整改通知书20份,规范了各类收费行为,减轻了群众负担。先后开展对土地征用补偿、城镇房屋拆迁安置、农村两次分配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对相关责任人作出了处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大力开展部门和行业风气社会测评和群众评议工作。从1997年起,每两年对行政执法、经济管理、公共服务等业务所涉及的七站八所进行综合评议和民主测评,每两年对2-3个重点部门进行上下联动的集中评议。先后对建设、财政、电信等系统和部门,以及公安、工商、水利等23个部门基层站所的行风进行了集中评议,查找问题、督促整改。2004年以来,张家港市又扎实开展了“构建公平诚信的服务体系、规范透明的执法体系、优化效能的监督体系”为目标的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特别是规范运用“暗访”手段,以效能监察推动效能建设,较好地解决了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肠梗阻”问题。张家港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表明,只有始终坚持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指导思想,把党风廉政监督管理寓于第一要务之中,才能为三个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20年来,张家港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反腐倡廉为己任,积极做好监督和服务两篇文章,始终坚持做到谁损害率先发展的环境,就坚决批评谁;谁马虎对待率先发展的大事,就坚决追究谁;谁妨碍了率先发展的大局,就坚决查处谁。

开设政风行风热线

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张家港市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有案不查就是失职、查不了案就是不称职”的意识,紧紧围绕“有案必查、有案查好、注重办案综合效果”的办案理念,积极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依纪依法开展案件查办工作。认真研究新时期腐败问题的发案规律和特点,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注意从国有(集体)企业改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问题入手,通过加强廉政监察、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开展专项治理、进行专题调查等方面发现违纪违法线索,揭露和查处隐藏在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惩了违纪违法行为。1993年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以来,共立案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891件,处分党员1636人,监察对象285人。其中查处副镇(局)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案件142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148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6298万元。通过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违纪者,清除了腐败分子,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教育了党员干部、振奋了党心民心。

20年来,张家港市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办案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的大局中去把握,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新路子,坚持把查处案件同改革开放、经济建设重大措施的实施和维护社会稳定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既“查清问题、惩治腐败、挽回损失”,又“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1990年前后,开展了剖析整顿非正常亏损企业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工业经济的健康发展。1992年,中纪委在《关于一些省、区(市)纪委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情况和经验的通报》中,对张家港市的做法和成绩作了肯定和推广。2001年以来,市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少数企业在转制中存在违规操作现象,导致国家和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深入开展查纠工作。同时结合办案中发现的深层次问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整改建议,促成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改制行为的若干意见》,对妨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改,从而规范了企业转制行为,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这一做法得到了江苏省纪委的充分肯定。办案中,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运用办案成果,提高办案综合效应,发挥了处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治本作用。通过在发案单位召开案情通报会等形式,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党纪政纪条规相关政策,敦促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在限定时间内主动向组织讲清问题,争取从轻、减轻处理。这既维护了党纪、政纪和法律的严肃性,又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于教育干部、挽救干部的原则,收到了良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

十年磨一剑,廿年铸辉煌。20年来,张家港市的纪检监察工作为推进全市三个文明建设持续协调发展、争当全省“两个率先”排头兵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尉健行,中央纪委副书记侯宗宾、徐青、曹庆泽、刘丽英、夏赞忠、王德瑛、傅杰、刘锡荣,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干以胜,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等领导先后到张家港市视察,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给予肯定。1994年10月,中央纪委在张家港市召开全国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会议,张家港市在会上作了“两手抓、两手硬”的经验介绍。1995年4月,《人民日报》、《新华日报》、《苏州日报》等中央和省市级报纸在显著位置发表了题为《党风正,民心顺,经济上》的报道,介绍了张家港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保证经济建设健康发展的做法。2004年11月,张家港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成功做法在全国政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作了经验介绍。2005年7月,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干以胜称赞张家港市的政务公开管理“机制有效,保障措施有力,走在了全国前列,堪称县级市的典范”。自1993年纪检、监察合署办公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先后两次被中央纪委、监察部评为全国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纪检监察基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三次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纪检监察先进单位。张家港市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走在了苏州、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张家港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