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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从创建平安张家港到共建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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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发展、稳定始终是贯穿于张家港市发展的一个极其重要的时代主题。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和谐、稳定统领经济社会建设,在集中主要精力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大力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高度重视社会矛盾调解,切实加强外来人口管理,着力打造全省、全国最安全地区,开创了经济长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人民长期安宁的新局面。撤县建市20年来,全市共获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省和国家级荣誉14项。1986年被首次命名为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区。此后,又先后荣膺1993-1996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1996年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00-2004年度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2001-2004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2003-2005年实现了江苏省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三连冠”和平安乡镇“满堂红”。
在张家港的发展历程中,维护社会稳定始终是市委、市政府重要的执政目标之一。“稳定”作为20年发展阶段的一个重要关键词,体现在全市的各项工作中。在经济发展中,“稳定”为投资环境;在社会管理中,“稳定”为管理目标;在城乡统筹中,“稳定”为考核指标;在干部任用中,“稳定”为重要依据。因此,加强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维护社会稳定,是张家港发展的一条基本经验。在这条经验指引下,张家港的城乡社会治安水平在全省全国领先,平安张家港这一品牌也由此从全省走向全国。 张家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发展历程,是一个与时俱进、与各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需要相统一的过程。张家港市从1986年被首次评为江苏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地区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不断加强、完善和提升,连续多次被评为全省、全国先进。2003年,在基层基础工作日臻完善的基础上,根据省和苏州市的统一部署,适时提出了开展为期3年的平安创建活动,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了更加明确的主题,全面提升到城乡一体、全面发展、创建品牌的新高度,开始了基础建设、系统建设、长效建设的新阶段。 2003年,平安创建全面启动。7月31日,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服务“两个率先”、创建“平安张家港”动员大会,会议提出了“八个位居全省前列”、“七个最低”和“六个零指标”的创建目标。9月18日,在再次召开的深化创建“平安张家港”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力争在全省首批创建成功的目标。11月20日,苏州市服务“两个率先”、建设“平安乡镇”现场会在张家港市金港镇召开,进一步浓烈了创建氛围,加速了平安建设进程。当年,市委、市政府还先后制订下发了《张家港市平安创建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细则(镇、场)》、《全市服务“两个率先”、创建“平安张家港”活动考评表彰办法》等文件,建立了工作责任剖析制度、抄告警示制度、领导责任追究制度、“一票否决”制度、“末位警示”制度、整改通知制度等6项工作制度。市、镇分别成立了治安联防大队和联防中队,并加强了社会治安义务值勤队建设,全市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 2004年,平安创建深入开展。创建工作继续得到各级高度重视。2月18日,在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张家港特勤消防中队建设被列入市政府当年十项实事工程之一。全市基础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展开。110指挥中心功能通过集约整合进一步增强,市区商业、金融等重要设施均建立技防监控,各镇路面图像监控装置建设开始启动,并率先在金港、塘桥2个镇建成使用,市区技防小区改造建设扎实推进。村(社区)“五位一体”综治办建设在全市推开,辅警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群防群治活动蓬勃开展,社会矛盾调解中心、外来人口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基层基础建设更加扎实。创无案、无毒村(社区、学校)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得到深入开展。 2005年,平安创建形成体系。2月26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政法综治工作会议,提出了实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三连冠”和平安乡镇“满堂红”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平安校园”工程、技防镇建设、“家庭小技防”工程等科技防范建设进一步向全市城乡覆盖,“五位一体”村、社区综治办达标升级活动广泛开展,至年底,全市8镇1区全部建成技防镇(区),“五位一体”村、社区综合治理办公室70%以上达标,全市城乡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取得明显成效。经严格考核,年初提出的“三连冠”和“满堂红”两大创建目标均圆满实现,为期3年的平安创建取得了阶段性的辉煌成果。
信息预警措施覆盖全市城乡。2003年以来,张家港市坚持以信息预警为龙头,重点加强了对敌对势力、政治重点人员和社会面的控制和防范。一是建立健全了国家安全网络。2005年,建立了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任组长,落实了每年10万元专项经费;各镇(区)也都成立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领导小组,明确镇农工商总公司1名分管“三外”的副总经理任组长,镇党委宣传委员、派出所副所长任副组长,使国家安全网络在全市实现了覆盖。二是严密管控政治重点人员。重点是加强了对原“法轮功”习练者的帮教管理,持续实现了“四个纳入”、“三个确保”、“一个零指标”的目标。三是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制订了《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从源头上加强了群体性事件的防范控制。2003年以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惊扰大局、严重影响社会正常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综治工作网络覆盖全市城乡。一是强化了乡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综治办)建设。全市8镇1区均设立“三位一体”综治办,做到人员编制、办公经费、场所“三个落实”,配齐配强综治办主任,并加强街道办事处基层工作点的建设,实行“条线垂直、统分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的管理模式,确保基层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加强了政法组织建设。全市8镇1区均设立了党(工)委政法委,党(工)委分管副书记任政法委书记,副书记由副镇、副场级领导担任,并进入同级党(工)委班子,使政法工作在乡镇得到延伸。与此同时,不断加强政法配套组织建设。每年将部队转业军人和新分配民警优先配置到基层派出所,有12个科、所、队负责人的职级高配为副科级。将全市基层法庭由10个撤并为4个,全部建在中心镇上,办公用房不少于2000平方米,配备15名左右审判人员,派驻2-3名法警,配备3辆公务用车,每年对法庭干警进行合理流动,使法庭工作始终保持活力。三是深入开展“五位一体”建设。按照办公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工作人员不少于6-8人的要求,在全市242个村(社区)大力推行集综治、警务、治保、矛盾调解和外来人口管理“五位一体”的基层综治办建设。至2005年底,共配备工作人员953人,有76个综治办达到苏州市示范综治办标准,在苏州全市名列前茅。四是群防群治组织覆盖全市城乡。在市区建立了650人的治安巡逻大队和550多人的社会治安义务值勤队,在各镇建立了8支500多人的联防中队,242个村(社区)建立了233支1065人的联防队伍,在各企事业单位发展了2021人的专门力量。2003-2005年,市、镇两级财政共支出保安经费9000万元,市场化筹集保安经费5500万元,促进了保安队伍在社会治安中长期发挥作用。同时,还在市区及各镇、村招募成立了3528人的治安志愿者队伍,规定全市基干民兵7700多人每人每月义务值勤不少于两次,市镇两级城管队员450人全部实行“一岗双责”,既当市容管理员又当治安员。 科技防范体系覆盖全市城乡。张家港市不断加大投入,着力构建以“110”指挥中心为龙头,点线面有机结合,全时空、多层次、立体化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有效提高了防范打击犯罪和控制社会治安的整体水平。一是以“110”为龙头构建市区防控网。2001年以来,共投资3000多万元,在全省率先将“110”、“119”、“122”、“120”“四台合一”,实现接警平台一体化、指挥功能多样化、信息资源集成化、调度处警高效化,形成了以“110”为龙头的防控基础体系;2003年投资600多万元,建成了全国领先的公安实体化信息中心,实现了500多万条信息共享,提高了信息化作战水平。市区商业街全部建成技防一条街,商厦、金融等重点单位安装了与“110”联网的视频报警装置,其中安装技防金融网点343个。对全市484辆出租车统一安装频闪灯,GPS卫星定位装置已列入计划,扎牢治安巡逻流动防线。与苏州、南京警犬基地合作,引进12条特种警犬,投向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形成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防控新体系。二是全市乡镇形成视频监控网。从2004年开始,张家港市先后投入3000万元,在全市8镇1区全面推行安装路面图像监控装置,至2005年10月,完成技防镇(区)建设任务。各镇(区)主要街面、路面共安装视频监控装置314套,治安图像信息直接联入辖区中心监控室,进行24小时不间断动态监控。2005年,在杨舍城区又新增1000万元进行扩容安装,将监控范围拓展到市区二环路以内,实现了城区全方位覆盖。三是“家庭小技防”工程全面实施。从2005年初起,张家港市开始实施家庭小技防安装工程。截至2005年末,除城区外,全市已有89个村启动了小技防建设,完成安装符合国家“3C”认证的小技防产品近5万套。计划到2006年末,全市将完成17.4万户家庭小技防安装,真正做到“家家有技防、户户有保障、人人有安全”。 四是治安卡口(岗亭)建设不断加强。为增强对社会面治安的动态控制,张家港市在市际交界、居民小区、城郊结合部、交通要道共设置了103个治安卡口(岗亭),从空间上形成了对整个社会面治安的合围局面。平时由民警带队以卡口为据点,加强对辖区内的治安巡逻,遇到警情,迅速策应。并重点加强对出城卡口的防控建设,在市域外围与外市交界的快速通道上设置了10个出城卡口,各卡口在110指令统一调度下,与路面警力相互策应,对所有出入车辆进行查报登记。2004年,又投入资金500多万元,对卡口进行双向监控改造,使之具备了实时记录和强大的拍摄功能。同时,还在全市主要道路安装了37处路面监控装置,从而在空间结构上形成了以卡口为驻点、沿线控制为手段,紧紧环绕市域周围的严密监控圈。
重点人员管理覆盖全市城乡。一是关注社区矫正对象。2003年,张家港市社区矫正工作成为全省全国的试点,对缓刑、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轻微犯罪等五类对象进行社区矫正。2004年,开设了社区矫正人员“易联网”, 建立了社区矫正基地,组织开展公益劳动和集体教育,促使矫正对象心理和行为的全面转变。司法部、省司法厅领导先后五次到张家港市专题调研矫正工作,英国同行两次到张家港就矫正工作开展专题交流与合作。3年来,张家港市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6%左右。二是关心刑释解教人员。对刑释解教人员,全部签订帮教协议,落实帮教责任,并通过为经商人员争取税收优惠,为困难人员落实低保、实施困难补助、解决就业等,努力消除其重新犯罪倾向。5年内回归的刑释解教人员共有1693人,重新犯罪率仅为0.85%,低于省、市控制线。2004年2月,张家港市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三是关怀未成年人。建立健全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结合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了全市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队伍。大力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整治,2003年以来,共取缔非法经营场所39家,整治违章摊点90个、出租房屋561间。以闲散、失学青少年和后进生为重点,落实帮扶帮教措施,使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不断得到加强。 平安系列创建覆盖全市城乡。以镇、村、社区、学校、金融、场所行业为重点,平安系列创建蓬勃开展。一是平安校园创建扎实推进。在全省率先将“平安校园”创建列入市政府实事工程。从2005年起,张家港市计划投资2200万元,对全市126所学校和幼儿园全部装上与110联网的视频监控和优先报警装置,最终实现与省厅和苏州市局的联网,并为每所学校统一派驻保安。当年,完成了一期工程76所小学、幼儿园的安装任务,另外50所院校的改造将在2006年完成,在每所学校都筑起一道安全屏障。二是平安单位、平安场所建设不断加强。对场所行业,张家港市以市场运作模式推行保安统一派驻服务。2003年以来,共向150家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企事业单位、小区物业派驻保安668名。对派驻的保安,严格实行招聘录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待岗轮岗、劳动保障制度,牢牢增强了公安机关对场所行业的阵地控制。对金融单位,2003年张家港市在全国首创,投入2000多万元,新建金库600多平方米,配置27辆带有GPS定位功能的防弹运钞车,成立了150多人的专业押运队伍,组建了集“金库守护、武装押运”为一体的特种押运中心。3年来,押运中心共安全执行勤卫任务3万余次、行程200多万公里无差错,确保了全市金融安全。三是平安镇、村、社区创建深入开展。张家港市在各镇、村、社区成立创建领导小组,落实创建经费,整合建设基层工作网络,建立财政确保的辅警队伍,实施技防镇、村、社区建设,并延伸开展“无毒、无案镇(村、社区)”创建。至2005年底,全市8个镇全部被评为苏州市社会治安安全镇,80%以上的村达到了市社会治安安全村的要求。
2004年7月,张家港市成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同年8月10日,市委、市政府在苏州市范围内率先建立综合性协调机构——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主要受理、调解发生在张家港市范围内的公民与公民、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之间发生的民事争议,以及公民、法人或其他有关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2005年7月12日,市政府在市社会调解服务中心设立市人民政府接访中心,作为接待、受理群众来访的指定场所(以下合称“中心”)。“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集中办公、统筹运作的管理机制。各镇(区)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党政领导挂帅,综治办牵头,依托信访、司法、公安、村建、环保等部门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的社会调解服务中心。186个行政村全部成立了由村主任挂帅,村民委员会专职副主任具体负责,集警务站、综治办、联防队、调委会、暂住人口服务站“五位一体”的基层调解室。市、镇、村三级调解网络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依托基层、多方参与”的立体调解网络。 “大信访”格局形成后,张家港市又通过建立“六大制度”,抓好量化执行,有效地调解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这六大制度分别为:一是排查预警制度。全市定期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的“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市每季度一次,镇每月一次,村每周一次,并做到“三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排除不放过,努力实现“组织建设走在工作前、预测工作走在预防前、预防工作走在化解前、化解工作走在激化前”的目标。二是领导接待制度。市领导信访接待日定为每月逢5日,镇领导信访接待日为每周一次,市四套班子领导按计划轮流到“中心”接待群众来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一起参与接访。市、镇两级领导接待活动努力做到“四个一批”,即:对合情合理应该解决而且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批;对合情但不合理或政策不允许的,解释疏导一批;对涉及全局性的问题,带回来研究一批;对一些无理纠缠的上访户,严肃教育,明确定性,使之息访一批。三是领导包案制度。全市以市、镇、村三级主要干部为重点,层层签订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责任书,明确第一责任人,力求变被动为主动、变群众上访为领导下访、变常规接访为定期约访。对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异常上访等问题采取划块包干,实行市、镇、村领导挂钩包案责任制, 市领导包到镇,镇领导包到村厂,村领导包到村民小组。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张家港市在“中心”设立专门的调解工作监察室,由纪检监察部门派出专门人员负责信访案件的监督检查,实行首问负责制,加大初信初访的解决力度,并对信访事项的调处做到“五个不放过”,即疑点没核实的问题不放过、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不放过、定性缺乏依据的问题不放过、群众不满意的问题不放过、案情没查清的问题不放过。五是听证终结制度。针对信访老户长期缠访、违法闹访及无理上访的现状,2005年,“中心”经过试点并建立了“信访听证制”和“信访终结制”,并通过自我申报、单位推荐、公开测评的方式,聘请了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法律、政法工作者共30人组成的信访事项专职听证员队伍,对部分无理信访老户开展依法、公开、公正的听证和终结活动。六是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委分管书记担任召集人,由市纪检监察、信访综治、组织人事等20多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下设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事业单位改制、涉法涉诉和军转干部等6个突出问题的工作组,定期研究制定对策,超前做好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理工作。 2004年8月“中心”成立以来,至2005年12月,“中心”共接待上访群众2223批,当场解释处理的简单来访1459批;登记受理来访764批3657人次、受理市领导批办的人民来信179件、电话来访15件、直接来信5件;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670件,调处率达100%,调处成功率为69.6%;劝阻群体性上访53批次,遏止纠纷激化40批次。
1986-2002年,张家港市的外来人口管理工作侧重于以治安管理为主。市公安局设有外来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办理暂住证。随着全市经济建设的高速发展,到张家港市的外来务工人员逐渐增多,2002年登记为21万人,2005年上升到近46万人。暂住人员的大量涌入,解决了张家港市经济建设中劳动力短缺的状况,但同时也给政府公共管理部门带来一系列挑战。为此,张家港市先后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对暂住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力度,着力培育一代“新张家港人”。 建立健全暂住人员管理服务机构。2004年3月,张家港市成立了暂住人员管理服务领导小组,5月13日张家港市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暂管中心”)正式挂牌,分别从公安、计生、劳动保障、司法等部门抽调10名工作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市暂管中心成立后,围绕“市民化管理、亲情化服务”宗旨,变原先单纯的治安管理为综合管理,融管理于服务之中,同时首次在全市提出了“张家港市新市民”的称谓。2004年8月,全市8个镇相继成立镇级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负责所辖区域内暂住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市、镇两级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的成立使暂住人员在张家港市有了自己的“家”。 形成暂住人口管理服务网络。在市、镇两级暂管机构成立后,张家港市又迅速组建了两支“暂管”工作队伍。一支是将原来隶属于公安部门的户口协管员队伍接管过来,并增招充实了一批思想素质过硬、有一定学历和工作经验的年轻人,组成450人的暂住人员专职协管员队伍;另一支是在全市范围内吸纳4300人组成专(兼)职信息员队伍,随时为各级暂管组织提供暂住人员的变更信息。2004年10月,张家港市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又投入46万元开发了一套集办公、管理、服务于一体暂住人员管理的软件,用于暂住人员信息录入、数据处理和数据共享。另外还建立了291个暂管工作服务站,在全市逐步形成了以暂管中心主管、专职协管员专管、街道(村、企业)服务站协管,各有关部门、用工单位、出租房主和暂住人员共同参与的暂管工作新格局。 全方位培育塑造新张家港人。为了让外来人员迅速融入到张家港市的生产、生活之中,张家港市先后采取多种措施培育、引导外来人员迅速向“新张家港人”转化。2004年,市政府专门拨款120万元,由市暂住人员管理服务中心编写了《张家港市新市民知识读本》和《张家港市新市民贴心服务指南》两本宣传手册,共40万册,免费发放到新市民手中。为提高新市民的整体素质,各企业在招聘外来新职工后,都要举办岗前技能培训,要求外来务工人员“掌握一门技术、培养一种爱好、争当一名先锋”。各镇也纷纷组织开展各类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文化娱乐活动,激发他们在张家港市的创业热情,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2004年7月,全市组织开展了“十佳(优秀)新张家港人”评选活动,共评出“十佳青年先锋”、“十佳科技先锋”、“十佳创业先锋”各10人,评出“优秀新张家港人”30人,并于中秋节前夕在市区园林广场举办了“欢乐中秋·创业港城”大型文艺晚会暨表彰仪式,使全市数十万新市民深受鼓舞。 张家港市对外来暂住人员管理服务的成功做法受到了各级领导及社会各届人士的充分肯定,一致认为:张家港市暂住人员管理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开创了暂住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新局面。
撤县建市20年来,张家港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以服务全局为己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预防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中充分发挥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张家港市公安局 张家港市公安局始终以“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深入持久地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创造了持续稳定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撤县建市20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把公安法制建设视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以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全力打造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建立规范的执法制度,落实高效能的执法监督,不断提高公安工作法治化管理水平。自1998年江苏省公安厅在全国率先开展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工作以来,张家港市公安局连续八年被评为执法优秀单位,成为全省惟一的执法质量“八连优”公安局;牢固确立“依靠科技进步,向科技要警力、要战斗力”的观念,以加强“金盾工程”建设为抓手,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不断提高公安工作的科技含量,先后完成了公安信息广域网、“四台合一”的公安指挥中心、信息中心等一批科技项目的建设,有力地增强了公安机关的指挥决策能力、快速反应能力、整体作战能力和驾驭社会治安能力;牢固树立“先进文化也是警力,也是战斗力”的观念,坚持重在建设的指导思想,重点抓好“基本阵地、基本项目、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不断构筑灵活有效的公安文化管理机制,完善与公安民警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的文化阵地和设施,努力营造良好的文化发展环境,提高民警的文化修养和文化生活质量,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和文化服务。2004年5月25日至28日,公安部在张家港召开全国基层公安文化工作现场会,向全国公安机关推广了张家港市公安局的经验。20年间,张家港市公安局获得全国性荣誉4项,省级荣誉25项。1995年、1996年被评为全国优秀公安局;1997年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勤政廉政先进集体;1999年被评为全省创建文明行业先进集体;2000年,被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三等功; 2001年、2003年、2005连续三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文明行业称号;2005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集中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先进集体,同年获得全省优秀公安局和2005年度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工作绩效考评优秀单位荣誉称号。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促进社会主义建设为己任,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撤县建市20年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分子13830人,起诉14181人。严肃查处经济领域的犯罪活动,1986-2005年,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等各类经济罪案犯罪分子658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亿余元。在工作中,张家港市检察院独创了“打击、保护、服务、促进”的八字方针,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其成功做法相继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新华日报》刊载,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1997年以后,根据中央关于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要求,张家港市检察院经过多年实践,提出了“五一三”工作法(“五”即个案预防五个一活动:一份悔过书、一次案发原因分析会、一份书面检察建议、一堂法制教育课、一次回访考察;“一”即建立一个预防电子信息库;“三”即预防工作的三个延伸:向前延伸搞好告诫预防,向面延伸开展系统预防,向后延伸主动联手预防),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并在江苏省委召开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交流,《检察日报》也在显要位置以较大篇幅推介了这一做法。20年来,张家港市检察院共获集体荣誉430余次。1995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1998年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院,2000年被命名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2年被评为江苏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2003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荣誉称号并荣立集体一等功,2004年12月被江苏省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2005年被评为全国先进检察院、首届全国十佳检察院和江苏省文明单位。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撤县建市20年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紧扣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以争创全国满意法院为目标,大力推进审判工作改革。充分发挥惩教机制,建立“绿灯”服务机制,强化“阳光审判”机制,完善司法救助机制,提升服务大局的效能;全面建立“执行在场人”网络,全面完善“网上立案”网络,全面落实“调解网络”,全面强化“信访预警”网络,全面推进“社区矫治”网络,提升审判保障的合力;积极开展“五比”活动(比法律业务,比案件质量,比宣传调研,比裁判文书,比电脑运用)提升法官职业文化层次,形成具有浓厚法律精神、独特职业个性的法官职业文化氛围。20年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11万余件,其中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累计3.8万余件,解决争议标的额累计达110多亿。执结各类案件2.8万余件,执结标的额累计18亿多元,为张家港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一等功,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评为江苏省文明法院、省人民满意法院、省文明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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