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从国家卫生城市到全国文明城市

 

1994年,张家港市在成功创建成首批国家卫生城市后,率先在全国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10多年来,张家港市以此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张家港精神,坚持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协调、和谐发展的龙头抓手,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创新思维、创设载体,不断巩固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的先发优势和品牌特色,使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推动了全市三个文明建设在更高平台上全面协调发展。2005年10月,张家港市荣膺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成为全国惟一获此殊荣的县级市。

文明城市创建历程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张家港市就以卫生创建和环境整治为突破口,以解决脏、乱、差问题为重点,在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形成了“一把手抓两手”、“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特色和经验。1995年10月,全国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在张家港市召开,会议充分肯定了张家港市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经验,尤其对张家港市坚持“一把手抓两手”的经验给以高度评价,并把张家港市作为“伟大理论成功实践的典型”在全国加以推广。

1995年,张家港市在成为全国典型后,更是以全方位争先创优为突破口,更加注重和促进两个文明建设的互动和协调发展,并在实践中形成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卫生为基础、以文化为内涵、以育人为根本、以服务人民为宗旨”的五句话工作思路和特色。1997年,张家港市被确立为中宣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示范点。

1999年,张家港市又被中央文明委命名为首批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2002年通过复查考核。在实现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阶段性目标的前提下,张家港市又以着力于解决和缩小城乡文明落差为工作抓手,推动区域文明创建水平整体提升。1999年起,张家港市在全国率先把城市社区理念引入农村,拓展社区建设内涵、创建文明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在农村环境改善的“着力点”和农村文明创建的“辐射源”作用,形成了“以城市的标准建农村、以市民的理念育农民”、努力在“人居环境、人员素质、发展功能”等三个方面实现城市文明与农村文明对接的创建思路。

从2003年起,张家港市根据市场经济形势的新变化和科学发展观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城乡一体文明”的目标,以率先建成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为突破口,加快文明社区建设,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打造诚信城市品牌;加快文明行业建设,规范创建运行机制,形成了“文明社区建设城乡一体、诚信体系建设整体推进、文明行业建设全面覆盖”的“三位一体”的文明城市创建新特色。

文明城市一景

文明城市创建主要成就

10年磨一剑。10多年来,张家港市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始终把抓经济提速与育文明新人有机结合,坚持做到在加快物质文明建设中富民强市,在推进政治文明中增强动力,在深化精神文明建设中提升素质。2005年8月,经国家统计局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检查测评组考核,张家港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七大类119项指标均以高分通过测评,全市形成了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城乡一体文明已经成为张家港市新的城市品牌。

统筹布局,整体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基础扎实。文明城市创建涵盖了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个方面。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张家港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大框架下,积极创设各类载体,深入开展卫生城市、生态城市、健康城市、法治城市、诚信城市、平安城市、效率城市和学习型城市的创建,大力推进文明城市的“强基”工程。主要有:一是以干部学习教育为重点,以规范行政为目标,以提高执政能力为落脚点,扎实推进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建设,打造“效率之城”,全市政务行为廉洁、规范、高效。二是以建立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和法律救助体系为重点,加强基层民主建设,扎实推进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建设,打造“法治之城”,全市呈现了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的良好法治环境,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荣誉称号。三是以诚信建设为重点,着力于信用体系、市场监管和窗口行业服务质量,扎实推进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建设,打造“诚信之城”,全市形成了“政府讲信用、企业讲信誉、市民讲信义”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四是以思想道德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为重点,扎实推进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建设,打造“礼仪之城”,市民文明素养不断提高,文明礼仪蔚然成风。五是以加快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建设,打造“安居之城”,实现了劳动就业保障体系全面覆盖城乡居民。 六是以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发展绿色生态和循环经济为重点,扎实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建设,打造“生态之城”,“工作在现代化园区,生活在花园式城市”的理想正在成为现实。

以人为本,全面发展,文明城市创建生动和谐。10多年来,张家港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关心人、发展人、提高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努力使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成为城乡居民物质水平、文明素质、生活环境和发展能力全面提升的过程。为此,张家港市在加快经济发展,加强建设管理,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改善人居创业环境的同时,又紧紧围绕人的全面发展,通过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的引导熏陶、教育培训,来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发展能力。张家港市常年坚持对各级干部群众开展“五爱、四有、三德、三礼”和文明市民行为规范教育,全市每年市民接受文明知识教育率都保持在95%以上。深化“文明新风户”、“五好家庭”、“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和“文明镇村”等系列创建评比活动,促使群众在参与活动中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从而在全社会形成了“讲文明话、做文明事、当文明人”的社会新风尚。与此同时利用遍布全市城乡的500多所市民学校等教育阵地,对市民强化市场经济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教育普及,深入推进学习型城市创建活动,在全市干部群众中广泛开展“学文化、学电脑、学外语、学技术、学法律”的群众性“五学活动”。2000年起,张家港市又把“三下乡”深化为“三入户”,在全市开展创建“三入户”特色家庭活动,大力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全市每年参与“三入户”活动的科技工作者有1万多人次,发放资料40多万份,举办培训班400多期,受益群众达50多万人次。2000年起,常年开展科技早市、文化夜市、社区书市和服务街市等全民教育“四市”活动,因其贴近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实际,成效显著。针对外来务工人员日趋增多的新情况,张家港市在40多万外来人员中广泛开展岗前技术培训、法制教育和文明行为教育,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十佳创业先锋”评比表彰等活动,积极教育引导新市民增强创业、就业能力,维护社会稳定、文明、和谐。

优化机制,强化保障,文明城市创建动力持久。10多年来,张家港市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的理念、原则和要求实实在在地体现和贯穿到各个阶段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之中,形成和完善了文明创建与物质文明建设互动的良好机制、文明创建与城市规划建设互动的良好机制、文明创建与民主政治建设互动的良好机制。在具体的创建实践中,张家港市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化的领导机制、社会化的共建机制、规范化的活动机制和科学化的考评机制,全市形成了“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项项有指标、限时必达标”的创建保障体系,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终保持旺盛的活力和持久的动力。如:多年来,张家港市始终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创建,市委、市政府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列入具体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全市每年新年召开的第一个会议便是表彰先进,部署创建,已经形成惯例。再如:为使同创共建形成合力,张家港市、镇两级都建立了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政府主要组成部门都为成员单位。各级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都完善了规划、例会、协调和督察等工作制度,指导、部署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力度大,组织开展群众性文明创建活动措施扎实。各部门职责明确,落实责任,形成合力,实现了齐抓共管。正是在强有力的组织机制保障下,张家港市的文明创建呈现出了城市“形态”、文化“神态”和市民“心态”内外和谐,经济实力、城市活力和文明魅力刚柔相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和谐局面。

“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面对全国文明城市的殊荣,张家港市不自满、不陶醉,而是百尺竿头更进一步。2006年2月,市委、市政府又召开全市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大会。会议指出,要通过大力实施“五大工程”,即大力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和谐社区建设工程、创建品牌辐射工程、文明创建实事工程、文明创建强基工程,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不断引向深入。

争当文明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