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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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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措施。撤县建市20年来,张家港市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农业生产条件得到不断改善,综合生产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奠定了基础。
张家港市始终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正确处理“吃饭”与“建设”的关系,采取多种措施切实保护耕地,实现了“保护耕地、保障发展”的双赢目标。1993年,张家港市土地整理“五位一体”工程项目获全国土地管理优秀成果二等奖;2001年,张家港市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 强化责任,坚决守住基本农田。在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张家港市始终坚持领导责任制。1997年,在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55万公顷时,全市层层级级签订了责任书,形成了市、镇、村、组四级基本农田保护网络。从1998年起,全市上下又深入开展土地执法模范市(镇)和土地管理“三无”(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管地、无违法用地)乡镇创建活动,严肃查处各类抛荒、违法用地行为。同时,通过媒体宣传、举办专题活动等形式,从广度和深度上加大土地国情、国策、国法的宣传教育力度,使全市上下形成了珍惜土地、保护耕地的良好氛围。近10多年来,在每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全市基本农田得到了保护。 积极开源,广泛开展土地整理。从1988年开始,张家港市着手对全市低洼地、废弃地进行综合整治。1991-1993年,首先在塘市镇实施了土地复垦、整治、整理、保护、建设“五位一体”工程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此后,又进一步扩大土地整理的内涵,结合长江滩涂围垦、老宅基拆并、废窑基复垦和土地集约利用,全面加强土地综合整治。至2005年末,全市累计投入资金2.2亿元,复垦整治土地4866.67公顷,净增耕地866.67公顷。近几年,随着土地后备资源的逐年减少,依靠自身的复垦整理已难以保持耕地的占补平衡,为此,张家港市又委托省国土资源厅实施易地开垦,共计3666.67公顷。 着力节流,不断强化集约用地。近年来,张家港市按照“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的原则,严把项目预审关、用地选址关和供地审核关。建设项目用地做到能用非耕地的,不占用耕地;能用存量土地的,不用增量土地;能用劣地的,不用好地。同时,根据项目投资强度、科技含量和土地产出率等指标,严格核定供地面积,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约用地指标要求的,坚决不予供地。此外,积极推进土地有偿使用,强化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对所有经营性用地实行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从而提高了土地资产效益,降低了土地资源消耗。 深入挖潜,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张家港市充分发挥存量土地潜力,把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作为优化土地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来抓。一方面用足、用好闲置土地,对企业破产、兼并、转制后的集体存量建设用地实施流转,节约了新建项目对耕地资源的占用。至2005年,全市累计办理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流转2400公顷。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宅基地归并整理,对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涉及的农户拆迁实行公寓房、联体住宅房为主的安置方式,有效节约了农村宅基地面积。1990-2005年,全市累计撤并整理宅基地面积1539.67公顷。1998年起全市农村宅基地面积逐年减少,至2005年共减少宅基地1458.33公顷,复垦整理增加耕地163.73公顷。
张家港市坚持“人水和谐”的科学发展观,认真抓好各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1990年,张家港市被省政府授予全省水利建设先进单位,并多次被省水利厅授予“大禹杯”水利建设先进县(市),1998年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利经济先进单位,2005年又被水利部授予全国水利系统水资源工作先进集体。 实施江堤达标建设,增强长江大堤防洪能力。1996年8月1日,张家港市发生了超历史高潮水位,张家港闸外潮位达7.22米。8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江堤工程建设现场会,提出了在全省率先建设一流江堤的目标。随后,大规模的江堤达标工程建设全面展开。至1996年末,全市先后完成土方350万立方米,块石护坡66.42公里,维修节制闸12座,外移节制闸3座,翻修涵洞42座,保坍护坎6.5公里,黑色路面工程70.6公里,种植防护经济林45.9万株,总投资1.54亿元。1997年8月19日,张家港市遭到强台风正面袭击,高潮位、狂风、暴雨同时出现,张家港闸外潮位达7.6米,长江堤防多处出现险情,直接经济损失1.5亿元。为此,市委、市政府根据省政府、省水利厅的要求,又增加投资8500万元,进一步提高江堤达标建设标准。2000年,江堤达标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从1999年冬开始,张家港市又开展长江干堤除险加固和达标续建工程建设,相继改造、新建节制闸14座和沿江涵洞39座,实施了双山小北五圩、老海坝等节点工程和江堤平台加固工程。其中,仅2001-2005年,投入长江防洪工程建设资金就达1.83亿元。 在加强长江防洪工程建设的同时,张家港市还大力加强长江防洪工程管理。从2001年起,对达标江堤实施全面“管护”,全市109.5公里江堤分段设置8个管理工区,配备堤管员54人、涵闸管理员82人。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余万元用于江堤岁修和养护工作,2002年后又投资300万元建设防护林,并对江堤进行全线绿化。2005年,江堤管理实施“管养分开”,养护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并导入ISO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管理和考核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全市长江大堤的防洪挡潮能力显著提高。2005年,在经受强台风“麦莎”和“卡努”的两次袭击后,长江大堤安然无恙,有力地保障了全市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提高抗旱防涝能力。为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促进农业高产稳产,张家港市抓住抗旱排涝这个关键,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八五”期间,共建造电灌站19座、排涝站3座、闸涵5座、渡槽1座。仅1995年,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经费就达3862万元。“九五”期间,全市大力开展“农业保丰收,防洪保安全”的农业水利配套设施建设,新建、改造涵洞365座、水利桥310座、圩口三闸45座、电灌站68座、排涝站152座。 进入21世纪,张家港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又将河道疏浚、长效管理和加强圩区治理作为农田水利工作的重要方面来抓,努力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2001年,市政府提出实施“碧水工程”,以村组河道疏浚为重点,努力改善河道引排条件。2001-2005年,先后投入资金7000多万元,疏浚河道5866条,其中市级河道14条、镇级河道89条、村组河道5763条,总长2952公里,完成土方2358万立方米。为保证疏浚后的村组河道能长久发挥效益,张家港市又在全省率先对村组河道实施长效管理。2002年,市政府出台了《张家港市村组河道管理暂行办法》,对河道管理范围、标准、检查考核方式进行了界定。2003年,推行河道长效管理市场化运作,首先在乐余镇开展试点。2005年,河道长效管理市场化运作在全市全面推开,并将管理面扩大到市级和镇级河道,建立河道管理专门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从2001年起,张家港市进一步加大对圩区的治理力度。2005年,市政府又将圩区治理确定为实事工程,当年新建和改建排涝站26座、圩口闸55座,南丰、塘桥、凤凰等镇的圩区除涝能力进一步提高。在两次强台风袭击期间,全市低洼圩区无一受淹。 坚持城乡水利统筹,全面改善城区水环境质量。“十五”期间,张家港市积极转变治水思路,坚持城乡水利统筹发展,在继续重视农村水利建设的同时,积极加快城市水利建设步伐。2001年以来,全市先后投入1600万元,对谷渎港、三支河、万红港、大寨河、纪澄河、一支河(西段)等城区河道进行综合整治,美化绿化河岸,建立亲水休闲平台,努力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良好水环境。针对城区水体流动性差、水质容易恶化的问题,张家港市制定了利用长江潮位与内河的水位差,引长江水改善城区水环境的治理方案。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建设一干河枢纽、朝东圩港枢纽和东横河枢纽三座水环境控制性工程,将长江水从一干河、朝东圩港引入城区河道,通过东横河枢纽的联合调度,使其顺利进入城区南部纵深,再通过二干河流入长江,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水循环体系,从而达到提高城区河道水体流动性、改善水质的目的。按照这一思路,从2003年起,全市先后投入1.5亿元,建设了一干河、东横河、朝东圩港水利枢纽。通过实施这三大控制性工程,初步构建起了城区水体大循环体系,有效改善了城区水环境质量。
为适应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经营发展的需要,张家港市坚持把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作为加强农业保障的重点之一,不断加大投入,大力发展高效农机具,全市农机化事业已走上了社会化发展的轨道,基本实现了农业机械化的目标。 加大投入,提高农机装备水平。1986-1990年,张家港市农机投入累计达到2500余万元。至1990年末,全市农机总动力达38.15万千瓦,比1986增36.7%,其中大中型拖拉机配套机具982台(套),比1986年增204.02%。1991年后,市委、市政府根据农业规模经营发展的需要,采取多元化投入的方法,大力发展适用高效农机具。至1997年,全市农机化投入资金达1.43亿元,拥有大型拖拉机1050台、联合收割机112台,分别比1990年增167.9%和220%,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03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意见》,明确建立稳定的农机投入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作为农机发展专项资金。当年全市共投入农机发展资金867.75万元,2005年达1459万元。至2005年末,全市农机总动力达36.61万千瓦,有中型拖拉机547台、各类收割机750台、插秧机91台、果蔬保鲜库18座,农机装备水平大幅度提高,农机结构不断优化。 科学示范,推广农机新技术。在提高农机装备水平的同时,张家港市农机部门又大力推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提高农机化作业水平。全市通过示范点的建设,积极推广水稻机插、节水灌溉等新技术和节能高效型农机具。2004年,全市重点推广水稻机插,建立40多个推广示范点,机插秧面积首次超过万亩(666.67公顷)。2005年,全市稻麦粮食生产基本实现了机械化作业,机耕率达100%,机收率达95%,水稻机灌面积达到了种植面积的100%,机植保率超90%。按照省定的农业机械化综合程度考核标准,2005年全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83%,比省标准的70%高出13个百分点,在苏州市处于领先地位。 深化改革,建立农机市场化运作机制。为适应农村改革的新形势和农机事业发展的需要,1998年,张家港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完善提高农业服务站的意见》,并明确提出在“集体资产不流失、服务功能不削弱、规范管理不乱套”的前提下,采取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和租赁经营等形式,转换农机经营机制。乘航镇作为全市试点镇,首先实行农机经营转制。2000年,农机经营转制工作在全市推开。农机转制增强了农机手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提高了农机利用率,同时也使农机投入逐渐由集体投入为主转变为以私人投入为主。2003年,市政府建立农机发展专项资金,并对大型农机具实施补贴政策。至2005年,农机投入逐步形成了以政府投入为导向、集体投入为补充、农户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1998-2005年,全市农机化投入资金累计1.13亿元。其中,农户投入9500万元,占84.07%;镇村集体投入988万元,占8.74%;市财政投入743万元,占6.58%。农机经营走出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新路子。为提高农机利用率,增加农机作业收入,从1997年起,由市农机部门牵头,组织了农机跨区作业。至2005年,全市组织跨区作业面积25.63万公顷,创收2.35亿元。2001年,张家港市被评为全国跨区机收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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