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建立面向市场经济的流通体制

 
物价体制改革

20年来,张家港市通过物价体制改革,一般商品和服务价格经历了由逐步放开到完善管理的过程,彻底改变了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基本形成了宏观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的机制,价格总水平始终保持基本稳定。

放开价格,形成市场。1978年以前,张家港市同全国一样,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价格管理体制。从1984年起,中国开始物价体制改革,引入市场价格机制,从中央到地方逐级下放价格管理权,一部分定价权直接下放给经营者,僵化的价格决策体系被打破。当年末,张家港市有0.9%的商品和服务实行了市场调节价。到1988年,全市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达42.8%,初步形成了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多种形式并存的价格新格局。1993年,全市放开商品价格比重(含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放开价格的比重和工业生产资料市场调节价比重)达95%以上,以粮油为龙头的主要农副产品价格相继放开。到2001年7月,《中央定价目录》公布,放开了蚕丝、原煤等商品和服务价格,99%的商品和服务实行了市场调节价,市场调节价成为新价格形成机制的主体,市场形成价格的新机制基本建立。

宏观调控,稳定市场。在建立新机制的同时,1989年,张家港市针对全市价格攀升过快的情况,为稳定物价,开始建立价格调控机制,对价格总水平实行目标管理。同时,根据苏政发[1989]56号《关于搞好市场物价工作的若干意见》,张家港市政府建立市场物价调节基金,应对价格异动,平抑市场。1990年,全市实行以“控制物价、繁荣市场”为目标的“70监控工程”管理目标责任制,从保证市场供应和价格监控两方面制止乱涨价,当年全市消费价格指数下降12.7%,零售物价指数下降12.5%,基本控制住物价涨势过高的局面。

清费减负,繁荣市场。随着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的比重加大,价格调控也由定价为主转变到以“定规则,当裁判”为主上来。为进一步繁荣市场,保证社会稳定,张家港市于1996年起连续清理不合理收费。仅2000年,市委、市政府就连续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关于调整张委发[1997]6号、7号文件有关改制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关于取消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取消七项涉及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的通知》等4个文件,取消收费(基金)项目27个,降低收费标准9个。1996-2000年共减少不合理收费达5.32亿元。2001年8月,实施农村非居民照明用电城乡一价,使企业减少电费支出800万元;取消电力增容费和电力建设费,年均减轻企业负担468万元。2003-2005年清理教育乱收费共计减轻学生家长负担3000多万元。2005年,对涉及农民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为农民减负约505万元。

政府放权,服务市场。为顺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配合价格改革,张家港市物价部门积极创新管理思路,变管理为服务。一是建立健全价格监督机构,监督检查市场价格,以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1997-2005年,全市共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案件634件,实行经济制裁934.05万元。二是于1992年在全国率先开展以价格信息服务为内容的价格顾问工作,建立“价格顾问户”工作制度,帮助企业避免决策失误,减少价格违法行为。这一做法得到了省物价局、省政府办公厅和国家物价局的充分肯定。同时积极贯彻“政府放权,企业管严”的精神,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企业定价资格认可证”制度,对1100家企业颁发《企业定价资格认可证》,发放培训合格证850本,帮助企业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增强企业自身的价格决策能力。三是组织价格服务,成立价格认证中心,开展价格评估。1994-2005年,共受理、办结各类价格评估案件46187件,评估金额达59.05亿元。2005年,价格认证中心在全省县(市)级中心中率先突破受理案件1万件,获得全国先进价格认证中心荣誉称号。至此,市物价局完成了从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的转变,全市物价体制改革基本完成。

繁荣的集贸市场

商业体制改革

20世纪80年代,张家港市的商业实行以国营商业为主,供销合作、集体和私营、个体商业为补充的经济体制。1997年起,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彻底解决国营商业产权不明、效益低下、冗员过多、对政府指令依赖过强等弊端,按照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要求,张家港市国有商业全面实行公司制改革。1997年6月,以市玉龙装饰材料厂改建成股份合作制企业为起点,张家港市拉开了国有商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帷幕。1998年8月,市商业公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建,全面经营管理21家总公司级的国有商业集体资产,以股份形式向企业经营层转让资产,变更企业产权,促成企业经营管理层持大股,建立股份制商业企业。各企业成立董事会、股东会和监事会,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至2001年,全市21个总公司级国有商业企事业单位全部完成改制,共组建股份制企业61家,其中,有限责任公司46家,股份合作制企业15家。改制涉及总资产5.04亿元,总负债3.79亿元,净资产1.25亿元。2001年9月,市商业局被撤销,组建了市贸易局;2004年2月,市商业公有资产经营公司被撤销,商业系统彻底完成了政企分开、政资分离。改制后,国有商业资产全部退出商业竞争领域,行业竞争完全建立在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基础上,商业企业逐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构建了开放的社会主义现代商贸业体系。

供销体制改革

供销合作社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在计划经济时期,保障了城乡物资供应,促进了农副产品购销,发挥了商品流通主渠道作用。1986年以后,供销社逐步转变传统经营体制,实现企业化管理。1992年9月,以直属企业为核心层,成立了市供销社(集团)公司。在此基础上,1994年3月,经省体改委批准组建江苏江贸集团公司。

1997年以后,随着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完善,市供销社根据市委、市政府企业改制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全系统企业改制工作。至2001年12月改制工作基本完成,累计成立改制企业448家,其中有限责任公司93家,股份合作制企业15家,私营企业(含个体门店)340家。改制企业涉及总资产49513万元,净资产15647万元,注册资金8569.75万元,参与改制职工3844人,其中持股职工2655人。2004年8月,根据全市建制镇调整的状况,全系统24个基层供销社除7个保留外,其余17个基层供销社重组为5个,下设9个供销站。

从2002年开始,张家港市供销社根据省供销社重构供销社为农服务体系,发展乡村为农综合服务社的精神,主动与有关镇、村联系,大力建办乡村为农综合服务社。2003年12月,苏州市供销社在张家港市召开现场会,推广张家港市供销社为农服务的经验。2004年市供销社又被苏州市政府评为“十佳为农服务先进单位”。至2005年12月,共建办乡村为农综合服务社32家,其中三星级为农综合服务社11家。

韩山社区为农服务中心

外贸体制改革

张家港市的外贸体制改革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1986年,张家港市率先在全国成立第一家县级外贸公司,紧接着全市各乡镇也建立外经贸公司。这一创举,得到了时任江苏省省长顾秀莲的高度评价。《人民日报》也载文对张家港市率先建立镇级外经贸公司之举予以肯定,并称之为“外贸体制一个新的生长点”。同年,张家港市组建市地方外贸公司,打破了专业外贸公司的独家垄断,形成了外贸公司、市属企业和乡镇企业紧密结合、共同开发的外贸生产新格局。1988年,随着全国外贸出口的迅速增长,国家对外贸经营、出口退税和外汇留成作出了导向性调整,对出口退税制定了按不同税率退税的方法,对外汇留成实行中央、地方、企业按比例分配和超承包指标全额留成的办法,从而极大地鼓励和调动了地方和企业发展对外贸易、争创外汇的积极性。同年2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快和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全面推行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市委、市政府随即召开外向型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全市上下积极发展对外口岸的联系。全市的外贸机构和外贸生产企业不断得到发展,外贸收购额出现了连年翻番的大好形势。

1992年以后,在宏观调控趋紧的形势下,张家港市采取市镇结合、工贸结合、内外结合、贸资结合等形式,加快发展步伐,外贸走上了从外贸供货转向以扩大自营出口为主的大经贸发展之路。1992年初,全市进行外贸体制改革,市外贸公司在按行业组建5个二级法人专业公司的基础上,大胆开辟新路,率先向经贸部申请进出口经营权,并成为江苏省第一家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县(市)级对外贸易公司,开创了县级外贸公司自营出口的先河。1993年2月,市对外贸易公司与市地方外贸公司合并,成立张家港市对外贸易(集团)公司,下设10个经营部,对外是10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进出口专业公司。全市26个乡镇和有条件的行业系统、驻外办事处也相继组建43家外贸公司,其中乡镇外贸供货的开拓力量和积极性明显增强,外贸供货额连年快速增长。一些外贸生产企业也相继申报自营进出口经营权,成功地从外贸供货走上了自营出口之路。在此基础上,1997年组建了江苏省重点外贸企业集团——江苏国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随着利用外资工作的不断拓展,“三资”企业迅速增多,全市形成了外贸公司、“三资”企业和自营出口生产企业三路自营出口大军。进入2000年后,面对中国即将“入世”的大好机遇,市委、市政府迅速调整工作思路,重新制定了鼓励出口创汇的优惠政策,全市形成了开发开放的外贸新格局。

粮油体制改革

由于中国人多地少,经济不富裕,1984年以前,国家对粮食实行的是统购统销政策,到1985年才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20世纪90年代,全国粮食连年丰收,粮食经营逐步放开,但粮食购销体制和经营机制并未跳出计划经济模式,粮食企业既要从事商业经营,又要履行政府职能,致使粮食企业难以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政策性亏损逐年增加。为此,从2001年起,张家港市全面展开以“职工身份置换”和“企业产权置换”为重点的粮食购销企业改革。截至2001年末,全系统27家粮食购销企业通过撤并、重组,组建了1个购销总公司和21个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粮食行业的“三老”(老人、老粮、老账)问题基本解决。

2002年,全国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全面推进,张家港市粮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迅速转变观念,实行优质服务、诚信服务。新组建的各粮油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当年均扭亏为赢。2003年7月,国家粮食局局长聂振邦到张家港市考察,对市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2004年,市委、市政府又将粮食工业公有资产公司移交市金茂公司管理。同时根据2004年5月26日国务院出台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对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责给予了新的定位,张家港市步入了依法治粮、科学管粮、市场供粮的轨道。

从2003年起,张家港市围绕粮食安全保障供应体系建设,投资近亿元,新建了1条日产100吨的大米加工生产线、2个粮油批发市场、3个中心粮库,外建7333.3公顷(11万亩)粮源基地,地方粮食储备规模逐年增加,2005年已增加到2.75万吨。市粮食购销总公司积极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形成了贸工农一体化、产购销一条龙的新格局,实现了规模效应,为确保全市粮食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市粮食储备库竣工落成典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