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史志办[200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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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对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督查调研的
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镇(区)、各部委办局、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市志相关承编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扎实推进《张家港市志》续修工作”的要求,我办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委托,于1月10日至2月1日先后对全市9个镇(区)、107个市直机关部门开展第二轮修志的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并就进一步推进新一轮修志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现将《关于对全市第二轮修志工作督查调研的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加以贯彻落实。
中共张家港市委党史地方志办公室
2007年2月5日
报送:苏州市地方志办公室;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主任、市政府王翔市长;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副主任:市政府周群信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顾树柏副主任、市政府杨芳副市长、市政协蒋祖德副主席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市长王翔在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扎实推进《张家港市志》续修工作”的要求,我办受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委托,于1月10日至2月1日,对全市9个镇(区)、107个市直机关部门开展第二轮修志的情况进行了督查调研,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市开展第二轮修志的进展情况
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做好我市新一轮地方志编纂工作的意见》精神,我市第二轮修志的主要任务是:续修《张家港市志》、完成撤并镇镇志的编纂工作和鼓励有条件的部门编纂专业志。在此次督查调研中,我办围绕上述任务就各镇(区)、相关部门落实地方志工作“一纳入五到位”情况和市志(含镇志、专业志)编纂进度,听取了各相关单位的情况介绍,现场抽查了资料征集质量,并与修志人员进行了座谈研讨。从总体上看,自去年9月全市展开新一轮修志工作以来,各镇(区)和众多市志承编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措施,使市志编纂的资料征集工作顺利展开,抢救撤并镇史料的工作全面推进,全市形成了“盛世修志”的热潮。
1.《张家港市志》编纂情况
《张家港市志》(1986—2005)作为《沙洲县志》的续修本,是一部全面系统地记述1986年张家港撤县建市以来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涉及承编单位167个。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各承编单位积极行动,主动把市志编纂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扎实推进修志进程,具体体现在:
思想认识不断深化。不少单位的领导和编纂人员对修志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他们一致认为,续修好《张家港市志》,是一项“记载历史、传承文明、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的文化工程,自己有幸参与新一轮修志,可谓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市统计局的领导说,编好市志,不仅可以将20年的统计工作载入史册,以志为鉴,同时也可以借此机会,把20年的统计资料收集整理和保存下来,这无疑也是一笔宝贵的历史资料。市计生委有位从事34年计生工作的老同志,原退休在家,此次被计生委聘用参与修志工作,他既为自己有幸参与编志感到十分高兴,又深感责任重大,并表示一定要把市志的《计划生育》篇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志》编出精品,以对得起多年从事计生工作的同志。
组织领导得到加强。自市志启动编纂后,各承编单位都相继建立健全了修志领导小组,其中:市委办、政府办、组织部、政协办、党校、研究室、外事办、检察院、法院、统战部、信访局、调解中心、人事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残联、老干部局、农工办、建设局、园林局、建管处、环保局、城投公司、房管局、计生委、国土局、卫生局、审计局、药监局、物价局、供销总社、农业局、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江苏银行、人民银行、太平洋人寿、华昌集团、大新镇等单位都有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或亲自对修志工作作动员部署。不少单位的分管领导认真抓好修志工作,市政府办、政法委、人大办、文广局、文联、档案局、卫生局、宣传部、城管局、国土局、计生委、统计局、外经贸局、口岸委、发改委、农业局、粮食局、安监局、中国银行、党校、人事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行政审批中心、公安局、人武部、人防办等单位的分管领导亲自参加此次督查调研活动,并就进一步做好修志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编纂机构不断健全。至1月底,全市已有市委组织部、建设局、计生委、国土局、文广局、文明办、卫生局、体育局、贸易局、粮食局、统计局、中国银行、沙钢集团、工商联、民政局、人武部等单位聘用离退休专职修志人员32人,其他承编单位也相继抽调或确定了修志人员。为做好修志工作,市物价局、计生委专门组织编纂人员赴扬州邗江区、常熟市学习取经;市环保局组建了由多年从事环保工作的老同志参加的修志顾问组;市建设局采访了参加过《沙洲县志》和《村镇建设志》编纂的老同志;市档案局、南丰镇把修志工作纳入年度岗位责任考核内容。
资料征集进展顺利。至1月底,市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保税区、沙钢集团结合专业志编纂,已完成资料收集工作;市体育局、政法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监局等单位已初步完成资料征集工作;市规划局、环保局、国土局、计生委、档案局、法院、地税局、粮食局、物价局、统计局等单位已完成50%左右的资料征集工作。市文广局也已初步完成下属单位的资料收集工作。杨舍、塘桥、锦丰、南丰等镇征集市志资料的工作进展顺利。
目前,市志编纂工作还存在着“一纳入五到位”较大的不平衡性。主要反映在:少数单位的编纂力量薄弱,安排的修志人员时间和精力不到位;部分单位收集资料的针对性、有用性、存史性还不强;“工业”篇、“对外经济贸易”篇、“工商”篇、“经济概览”篇、“园林绿化”篇等内容还未展开资料征编。
2.镇(区)志编纂情况
我市乡镇志的编纂工作起步于上世纪90年代初,但由于诸种原因,在首轮修志中仅出版了5部,其余20部左右的乡镇志(撤并前)基本都半途而废。自2004年开始,为适应行政镇大规模撤并的新情况,我市全面展开了抢救撤并镇史料的工作。到今年1月,除《港区地名志》正在进行审稿之外,其余17部镇(区)地名志已全部完成编纂工作,共计400余万字;除《南沙镇志》、《常阴沙志》以外,已有《杨舍镇志》等14部乡镇志展开编纂工作。
为做好乡镇志的编纂工作,各镇(区)都建立健全了镇(区)志编纂委员会,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编纂队伍,落实相关措施。到今年1月,全市共聘用了27名老同志参与修志工作,其中杨舍镇聘用了7名(其中1名为专职打字员),塘桥镇聘用了6名。与此同时,各镇(区)从本地实际出发,尽力解决好修志人员的报酬待遇。如杨舍镇、乐余镇既为聘用的修志人员落实好每月的基本工资,同时还按志书的撰稿字数给予一定的奖励,这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修志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由于各镇(区)高度重视抢救撤并镇史料工作,14部乡镇志的编纂工作进展顺利。至今年1月,《杨舍镇志》已完成60万字的资料收集和初稿撰写,占到全志任务的50%左右,且质量较高;锦丰镇的《合兴志》已完成初稿、《三兴志》计划在今年8月完成初稿;金港镇的《德积志》计划在年内完成初稿,《后塍志》已完成30%的初稿撰稿任务,《南沙志》将在《港区地名志》出版后启动编纂;乐余镇的《兆丰志》已完成40%的撰稿任务,《乐余志》开始启动编纂;《大新镇志》完成40%的撰稿任务;塘桥镇的《塘桥续志》、《妙桥志》、《鹿苑志》和凤凰镇的《西张志》、《凤凰志》、《港口志》已正式展开编纂;《常阴沙志》也将在春节后启动编纂。
目前乡镇志编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少数乡镇的修志力量较为薄弱,仅靠聘用一个人承编1部镇志,压力太大;二是由于行政镇几经撤并,造成部分档案资料失散,增加了收集资料的难度;三是有的乡镇对修志工作发动面还不广,在基层未建立健全资料员队伍,造成资料征集任务十分繁重。
3.专业志编纂情况
在第二轮修志展开之前,我市已有《教育志》、《水利志》、《卫生志》、《国泰志》、《沙钢志》等5部专业志、企业志相继展开编纂。第二轮修志工作启动后,又有《人口与计划生育志》、《文化广电志》与承编市志同步展开编纂,并有《园林志》、《粮食志》、《工商联志》、《海关志》等拟列入编纂计划,全市可望在“十一五”期间形成10部左右的专业志系列丛书。
到今年1月底,《保税区志》已出版发行,《国泰志》已进入定稿印刷阶段,可望在春节后出版发行,《沙钢志》已完成初稿编纂,《教育志》已完成初稿审定,《水利志》、《卫生志》已完成资料征集,正进入初稿编写阶段。其他专业志也将与承编市志同步展开资料征编工作。
二、扎实推进第二轮修志的几点意见
根据督查调研的情况,下阶段全市第二轮修志要继续在强化“一纳入五到位”和提高资料征集质量上狠下功夫,以确保新一轮修志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要进一步明确修志工作的基本要求。凡参与修志的人员都要做到:一是学习修志理论,即学好《张家港地方志编纂手册》,把握修志业务知识,用以指导修志实践;二是熟读《沙洲县志》,即承编市志的部门要认真通读《沙洲县志》涉及的相关内容,以便在市志的编纂中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并纠正上部志书的差错;三是把握发展轨迹,即参与修志的部门要理清本行本业、本部门、本单位20年来发展的基本脉络,尤其要理清20年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和具有地方特色的典型做法和成功业绩;四是借鉴外地经验,即要学习兄弟县市先行开展第二轮修志的成功做法(江苏省第二轮修志的试点单位是扬州市邗江区)和已出版的新一轮志书,以取长补短;五是创新市志编纂,即要根据张家港市的实际,创新创优,修编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经得起历史检验,质量较高的《张家港市志》。
2.要建立健全修志队伍。高质量的志书来自高素质的修志队伍。凡承编市志的部门都要配齐配强修志人员,其中编纂任务量较大的“工业篇”等部门都要聘用2至3名修志人员,春节后全部到位,其它承编部门都要确保1至2名修志人员集中半年时间(3月至8月)专门从事修志工作,否则难以保证修志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凡乡镇志编纂力量较薄弱的镇(区)也要视实际情况充实修志人员,并要确保修志人员的待遇落实到位。
3.要在“广”和“实”上做好资料征集工作。做好资料的收集工作是编纂志书的基础性工作,为此各承编单位要按“纲目”要求,采用安排专门人员收集、发动职能科室收集、组织下属单位收集等方法,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突出历年总结、主要文件、上报资料、调研报告等)、文字资料(突出已出版书籍或内部成册资料)、实物资料、口碑资料的广泛征集,并在资料的针对性、有用性、存史性上狠下功夫,确保编入志书的资料收集到位。凡未启动市志资料征集的部门,在春节后要立即抽调或安排专人展开资料收集工作,否则将会影响市志的编纂进程。
4.要做好相关分志(篇)中资料收集交叉的协调衔接工作。由于历史上部分行政机构的撤并或新建,再加上管理职能的变化,市志相关分志(篇)的资料收集涉及到多个部门,因此要认真做好这些资料征集的协调配合工作。凡因管理职能发生变化的资料,由现行管理部门扎口收集,原部门配合提供。如:“外来人口”内容由市暂管中心负责扎口收集,公安局、计生委等部门配合提供。凡同一分志(篇)涉及多个部门管理的内容,则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收集提供,如:“信息化”内容,则由市科技局负责收集“软件产业”资料,市经贸委负责收集“信息产品”资料,最后由市信息办负责成“篇”编辑。
5.要切实加强对修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随着《地方志工作条例》的颁布实施,地方志工作已纳入法制化轨道,为此,各市志承编单位、乡镇志、专业志都要从依法修志、政府修志的高度出发,在春节前后召开一次编纂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认真分析总结本部门修志的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修志工作,分管领导要深入修志一线掌握情况,做好指导和组织协调工作。市史志办作为修志工作的职能部门,也将进一步加强对新一轮修志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并将在3月召开市志相关承编单位交流会、4月做好市志编写的业务培训,下半年做好市志的初稿审稿和乡镇志编纂的业务研讨。
2007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