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各地由于成陆时期、建置归属和人口来源的不同,形成“江南”、“江北”、“老沙”、“常阴沙”等不同风情习俗。“老沙”、“常阴沙”又统称“沙上”。从盐铁塘、东横河到三甲里一线的长江古堤是“江南”与“沙上”的分界。“沙上”又以南中心河为界,西南为“老沙”,东北为“新沙”。“江南”为古老的太湖平原,居民大都聚族而居,民性淳朴刚直,喜武重义;“沙上”属长江三角洲平原,成陆较晚,居民大多来源于如皋、南通、靖江、海门、启东等地,民性淳和好强,崇文自立。时光流逝,随着统一大家庭--沙洲县的建立,人们的经济、文化、情感交流日益密切,各种语言、习俗也正逐步相互渗透。尤其是正直淳朴、奋发向上的民风已成为今天张家港市乡情民俗的鲜明特点。

传统节日

  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旧称过年,民国初年定名春节。春节凌晨,千家万户燃放爆竹,俗称“开门炮仗”晚上燃放“关门炮仗”。近年市区和各乡镇所在地为了安全清静,禁放烟花爆竹。农家仍守旧俗。早晨,合家吃糯米粉圆子,象征团圆;中午吃面或馄饨,意为长寿、兴旺。是日,男女老少穿戴一新,见面互贺新禧,小辈要向长辈拜年,长辈要给小孩压岁钱。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组织集体拜年,并组织拥军优属、新春茶话会、文艺演出等活动。旧有的禁扫除、不汲水、不动剪刀等习俗尚存。
  元宵节 农历正月十五,古为上元天官赐福之辰,故称“上元节”。是日晚,家家都要吃元宵(汤团),闹元宵(放爆竹、焰火)。旧时农村许多农户或用乱柴堆在田头、场角焚烧,称“煨田角”;或用枯竹扎上草把点火在田头、河边燃烧枯草,南部称“放毛柴”,北部称“烧毛虫”。夜色苍茫,野火明灭,别有一番情趣,这一习俗今已消失。元宵日,“沙上”已出嫁女儿要备菜肴,做团子,请母亲来家过节,此习俗至今犹存。
清明节 旧时过清明,全家携酒食、纸钱、香烛、糕团去祖先墓地祭扫、添土,称“上坟”。也有顺作郊游,观赏春景。解放后,机关、学校、人民团体都于是日或前几天组织凭吊烈士陵墓,敬献花圈,寄托哀思。祭祖扫墓之习至今仍有。
  立夏节 立夏日,人们有尝鲜的习俗。农户大多采食青蚕豆、青豌豆等时鲜产品。是日,儿童吃煮鸭蛋,传说可防“疰夏”。旧时,立夏日还是一年一次人们称体重的日子,乡间男女老幼依次坐在畚箕里用木杆秤称体重,看一年来的生长胖瘦。
  端午节 农历五月初五,又称“端阳”。旧时,不少农家于是日用菖蒲、艾草悬于门额,用苍术、白艾烟熏或悬于门前,驱瘟逐疫,用雄黄渍酒或饮、或洒屋角、或在小孩前额书写“王”字,以解百毒。还有用香料装入绸袋挂于小孩胸前、腰际,以驱虫避毒。城乡居民都要吃用新芦叶、竹壳包裹的各式粽子,相传为对爱国诗人屈原的纪念。
  乞巧节 农历七月初七,是神话中牛郎织女鹊桥相会之期。白天,不少人家用面粉、砂糖做“巧果”,为应节食品。少女用麦秆折叠成粽子、花篮、风车等小巧玲珑的器物,系上红绿丝线,相互馈赠赏玩;用红凤仙花捣烂后涂指甲。入夜,姑娘少妇,对月穿针,意为“乞巧”。
  中元节 农历七月十五,道家称“中元节”。旧时,各家要祭祀祖先,叫作“过七月半”,故又称“鬼节”。
  中秋节 农历八月十五,三秋恰半,故名“中秋节”。节前,至亲好友互赠月饼、礼品,女婿要给岳父母送礼。是日,合家团聚,吃月饼、鲜藕、红菱、糖烧芋头。入夜,万籁俱寂,皓月当空,人们叙坐庭园赏月。
  重阳节 农历九月初九,因九为阳数,故称“重阳”。人们这天要吃“重阳糕”,以示登高避灾之意。如今人民政府把此日定为“老年”节,动员全社会关心老人,形成敬老风气。
  冬至节 常阴沙一带称为“大冬日子”。旧时有“冬至大如年”之说。是日,大多农家祭祖,或迁坟墓。但忌婚嫁。
  腊八节 农历十二月初八称“腊八”,相传为释迦牟尼佛成道日。民间习惯用白糯米或新粳米加花生、芋艿、豆类等煮成粥,叫“腊八粥”。富裕人家还加百合、瓜子、胡桃、枣、栗、莲心等。有甜有咸。吃“腊八粥”意为避邪保健。
  除夕 农历十二月最后一天,腊尽岁底为“除夕”,俗称“大年夜”。节前,家家都要洒扫门庭,备年货。有的还要张贴门联、年画,辞旧迎新。“沙上”还要蒸糕做馒头。是日晚,合家欢聚,祭祀祖先,吃“年夜饭”。入夜,鸣放爆竹,家人围坐“守年岁”,欢声笑语达旦。
  此外,还有农历二月初二为龙日,一些地方兴吃“撑腰糕”,以期身强力壮投入春耕;二月十二为百花生日,要修剪花枝,枝上贴红纸,表达爱护花木;十二月廿四为灶神生日,要做团子、饴糖饼祭灶神,称“送灶”。
婚、丧、喜庆

一、婚嫁
  解放后,封建时代的婚礼旧俗逐渐革除。男女一般20岁左右开始择偶,多半由父母或青年本人央人作媒(亦称介绍人),不少是自由恋爱。江南地区,介绍人有2位,一为男方媒人,一为女方媒人。“沙上”,媒人一般为一对夫妇。男女双方在介绍人引带下,经“看人家”、定亲(江南、老沙称订婚、跑动;常阴沙称押日、上下),然后男方备彩礼,委托介绍人到女方商定婚期,择日结婚,男女青年到当地人民政府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
  婚日,男女双方都宴请宾客。新郎于当天上午由介绍人陪同上岳家迎娶。进宅时,男方鸣炮报喜,女方鸣炮迎接。新郎在女家吃午饭时,拜认女方长辈,饭后即返家恭候新娘。女方随之“起妆”(发家妆)。妆奁旧时多为家具、被褥,现今还有家用电器等。新娘于下午盛装出嫁,告别父母亲人,在数名未婚小姐妹的陪同下“动身”,于华灯初上时至夫家。女方鸣炮报喜,男方应声鸣炮相迎。婚礼开始,入席宴饮,新娘参见公婆及长辈(常阴沙一带为第二天)。宴后,亲朋欢闹新房,俗称“闹新房”。在“江南”是第二天,在“沙上”是两天后的双日,新娘要偕丈夫回娘家谢亲,俗称“回门”,当天返回。满月后,女方方可回娘家探亲住宿。“老沙”还有“会亲”习俗,即男方于婚后数日,邀请女方亲属长辈来家聚宴,作为来往走动的开始。在婚后数日,男方还要备礼谢媒。至此,婚礼才告结束。
  城镇和乡间部分地区婚嫁已行新法,婚事简朴、热闹。少数行集体婚礼或旅行结婚的,就更简便。
二、丧葬
  旧时贫富悬殊,有钱人在老人生前就备“寿材”与墓地。死后,从发“讣文”、“殡殓”、“吊奠”直到“断七”、“百日”、“周年”等,丧仪繁杂。尤其开丧出殡,雇乐手奏哀,请僧道诵经,极尽奢糜。普通劳动者生活困苦,人死往往借债营葬,薄棺殓,芦席卷,埋入土内。无地的葬在义冢。
  解放后,殡葬、奠仪都有改革。50年代沿用土葬,60年代提倡棺木深埋。乡间,人死后,先向亲友“报丧”,再择日开丧,亲友前往吊唁,俗称“吃素饭”、“吃豆腐”,沙上称“吃米饭”。殓前为死者沐浴更衣,理发整容,放置前屋;挂帏幔,设灵座,供死者“牌位”、遗像,设香烛斋羹祭奠。直系子孙披麻戴孝,其它亲友发一白布束腰,或臂佩黑纱,表示哀悼。出殡时,子孙先行,棺木居中,亲友随后,直至墓地安葬。1966年后推行火化。1975年起全部实行火化。在开丧当日将死者用车船载至火葬场,亲属向遗体告别,然后火化,家属将骨灰盒捧归。干部职工,由生前单位开追悼会,寄托哀思。
  乡间丧葬后大多设灵座,放置遗像,每七日祭一次,七期为限。江南老沙重五七,常阴沙重六七。“终七”撤灵座,丧礼才告结束。
三、喜庆
  生育 生男旧称“弄璋之喜”,生女称“弄瓦之喜”。产妇临产前夕,娘家备糖、糕点前往探望,叫“催生”。分娩后,亲友都往送礼慰问,俗称“送汤”、“送产妇羹”。婴儿满月,产妇家做满月团子,吃满月面,办筵席答谢亲友,并用染成红色的熟鸡蛋回赠亲友,男孩为单数,女孩为双数,以示喜庆。现时育龄妇女须凭《准生证》怀孕生育。
  祝寿 平时一般都过生日,从50岁开始庆寿,以后逢十庆一次。习惯上称50为半百小庆,60为花甲欢庆,70为古稀喜庆,80为眉寿荣庆,90为耄耋嘉庆,100为人瑞大庆。祝寿时间,“江南”大多放在大年初一,“沙上”大多放在生日那天。寿筵大多由儿子操办,女儿和亲友前往送寿礼,吃寿面,恭祝老人健康长寿。一般人家借寿日子孙团聚,共叙天伦之乐。如今过生日者居多,庆寿者较少。
  建房 “江南”称“起屋”,“沙上”称“砌屋”。旧时先要请阴阳先生看“风水”,如今由村民委员会统一规划。基地确定后便择日破土动工。上正梁时,由一工匠手拿糕团、馒头,口念吉祥话语,将糕团、馒头从房上抛下,俗称“抛梁”。宅主和主妇用红绸布接“宝”,四邻老少前往抢接。抛梁结束,主家要宴请工匠及亲朋邻里,俗称“待匠酒”。
  此外,青年人参军入伍和考取大学,亲友常备礼贺喜,主家通常要设宴致谢。

服饰

  服 装 清代,男女都穿无领大襟上衣和宽统长裤,女子衣服加边条装饰。民国时期,男改穿对襟便衣,或大襟长衫,冬季穿长袍,女穿有领大襟衣袄。男女罩裤都为叠腰裤。公务员和学生中,男的穿长衫,女的穿套裙或改良旗袍;有的穿中山装、学生装。衣料多为自织的各种土布,亦有少量麻布、士林布和龙头细布(俗称白洋布),服色以白、黑、青、蓝为主。普通农家几年才添一件新衣;而士绅、权贵、富户则年年添新,衣着讲究,男子出门或迎客,穿长衫马褂,女的穿旗袍或绣花衣裙,质地多为绸缎呢绒。解放以后,服式有明显变化。50年代,时行列宁装、中山装、人民装、春秋衫,长衫绝迹,旗袍罕见。“文化大革命”期间,男女老幼多穿藏青、铁灰色布的中山装、人民装,青年中流行穿黄布军装,西服、裙袍视为异物。70年代末,一度兴过对襟中式男女上装。进入80年代,开始流行西服(大多不佩领带)、裙子、连衣裙、牛仔裤、击剑衫、茄克衫、滑雪衫、长短大衣,亦有用羊毛衫、腈纶衫等针织制品作上装,衣料多数是各种化纤混棉织品,丝绸、毛料和皮裘制品亦日渐增多,色泽鲜艳,四季各异。
   民国时期,劳动人民一般夏季戴草帽,冬季戴布帽、毡帽,雨天戴笠帽。老年妇女冬天多扎戴用黑布、棉花做的“横捆”、“蚌壳帽”,亦有戴黑色或棕色的盆形网眼绒线帽。学生戴学生帽或绒球线帽。士绅、富豪戴瓜皮帽、裘皮帽、礼帽。解放以后,瓜皮帽和礼帽被弃,流行解放帽,夏天戴阔边草帽。中年妇女冬季流行包方格布头巾。“文化大革命”时期流行黄色军帽。80年代,城乡帽型繁多,夏天有遮阳的草帽、太阳帽,冬天戴鸭舌帽、东北帽、皮帽、滑雪帽、绒帽,部分老年人仍喜戴罗宋帽。青年中还爱用腈纶、羊毛制成的围领和围巾。
   解放前劳动人家都是自制自穿,有草鞋、布鞋、蚌壳式棉鞋和雨天用的钉鞋。解放后,从棉布鞋发展到胶鞋、塑料凉鞋、皮鞋,以及各种面料的橡胶底、牛筋底、泡沫塑料底的鞋子。80年代始,鞋由平跟向中跟、高跟发展。
   解放前,农村大多用布照脚大小做布套,称“袜套”。20年代起,有棉纱袜。集镇居民穿短统袜,部分妇女穿长统袜。解放后,多穿中统或短统纱袜。70年代逐步发展到尼龙、锦纶等多种织袜。1980年后,女青年开始穿长统丝袜。
  发型 清代,男子后半头留发编辫,女子满头留发,少女梳独根长辫。出嫁妇女于头后梳圆型发髻,插钗或套网络。民国时期,男子去长辫,多数剃光头或平顶头,学生中梳西式分头,孩子剃“桃子头”、“荷叶头”或扎独角、双角小辫,女子仍梳辫留髻。女学生梳刘海式短发(额前垂发)。农村中女子平时不修面,出嫁前用纱线卷去脸上毫毛,称“开面”。解放后,发型崇尚朴实大方,男子不蓄胡须,一般为平头式、一边倒的自然型和三七开西式分头;女青年梳辫或剪童花式、游泳式;中年妇女梳齐肩短发;老年妇女仍留发髻。烫发在“文化大革命”中被禁止。80年代,男子多数为短发型,亦有留港式长发、大鬓脚;女子发型有刘海式、童花式、波浪式和披肩长发;青年妇女大半烫发;农村中老年妇女多梳分头短发,旧式发髻已不多见。
  装 饰 民国时期,男人一般无特殊饰物。富商、豪绅才有戴戒指和金饰表链。妇女大多戴耳环,发髻上插钗,亦有鬓边夹发夹、插花;有钱的戴金、银质的项链、手镯、戒指等装饰品。小孩戴银质或镀银项圈、锁、锁片,或戴有响铃的手镯和脚镯。解放后,一度不尚装饰,戴戒指、耳环的为数不多。中青年普遍爱戴手表,女孩子头上扎花结。80年代始,流行戒指、耳坠、项链等金银饰物,姑娘在发上扎丝绸花结或彩色塑料发夹、玻璃球。青年女子中流行淡妆,脸霜、香水已为日常化妆用品,胭脂、唇膏开始使用。
  特色服装 境内农村,普遍使用围裙,束围下身,有长短两种,用青色土布制作,有防污和保暖作用。长的两侧打裥,系裙带、全围,称“作裙”、“转裙”;短的不打裥,半围,俗称“系腰”,在田间还可作采装豆角和棉花之用,北部使用很普遍。冬季,北部沿江还有一种芦花蒲鞋,用芦花和稻草编织,圆头,船形,质地轻,保暖性好,城乡居民都喜爱。
饮食
  主 食 民国时期,境内城乡居民食粮以米、面、麦粞为主,辅以杂谷、芋类、南瓜。冬季和农闲季节,农村多数户一日两餐,少数户一日三餐,或两粥一饭,或一粥一饭,有的两粥。农忙时节,一般一日三餐,富裕农户在午后加一顿团子,或面饼,或泡饭作点心。“荒三春,苦七月”──青黄不接时,贫苦农户以瓜菜代粮。北部棉区,麦收后多数只能以麦粞(用元麦连皮磨成的细粒)和面粉为食。解放后,城乡居民一日三餐,粥饭中掺入瓜菜的渐少。1973年以后,多数农户粮食有余。1978年后,北部棉区不再吃麦粞。面饼、馒头、馄饨、团子之类作为花色,调节口味。
  菜 肴 解放前,副食菜肴贫富悬殊极大。富者食必有鱼肉等荤菜,讲究烹调。普通人家都是以素为主,粥菜多半是自制的咸萝卜、腌菜、咸瓜,饭菜是青菜、瓜、豆,平时养鸡生蛋、捕捞螺蛳蚌蚬改善生活。多数人家于春季煮晒各种菜干,夏季用黄豆和面粉制酱,用作调味,或酱渍黄瓜、生瓜。口味不喜辛辣。解放后,干菜、豆制品、荤菜增加,家常菜亦多炒炸。1980年以后,大半人家每天都有荤菜,农村中自制的酱瓜、咸菜(青菜、雪里蕻)、干菜(苜蓿、菜花晒干)和腌制的鱼、肉、鸡等仍为传统菜肴。亲友来访,一般炖一碗鸡蛋,添几个菜。远道至亲或贵客来家则沽酒斩肉,杀鸡款待。
宴席菜肴,婚事最为丰盛。解放前,一般人家以每桌8碗、10碗菜为准。富裕人家有四汤四炒,有冷盆、热炒、点心、大菜(鱼肉、鸡鸭)等。解放后,尚节俭,宴席简便。进入80年代,兴冷盆、热妙、大件(整鸡整鸭)、甜菜(圆子、果汤)、点心(炒面、烧卖),每桌菜一般在14道以上,热炒有海参、鱼肚、鲜干贝等,桌数视各家情况而定,少则几桌,多则三四十桌。寿宴略简,增寿糕一道。丧事菜肴,解放前以豆制品为主,全部素食;解放后,逐步荤素兼用,1980年以后,菜增至十几道,与一般宴席类似,但不设甜菜、点心。节日菜肴多为时鲜水产及瓜菜。
  点 心 民间传统点心有发糕、春饼、春卷、青团、糍团、巧果、馄饨、馒头、粽子、馓子、香脆饼、年糕等。其中南部农家在立夏前后,用麦叶汁和糯米粉做成的青团,色碧绿,入口甘芳。北部农家在腊月用糯米粉、粳米粉混合蒸制的白粉年糕,浸入矾水缸里,保存数月不变,可蒸、可炒。用面粉、食油拌和后拉条油炸而成的馓子,是北部产妇喜欢的食品。
  酒、糖果 解放前,境内居民喜饮米酒(一种自酿的低度水酒)和黄酒,少数饮烧酒。女性多数不饮酒。冬春,农村用糯米或晚稻米做甜酒酿和老白酒。后塍地区有的农家会酿制黄酒,自用或出售。解放后,农家自酿米酒的逐渐减少,饮烧酒的增多。1980年以后,时兴饮啤酒和汽酒。春节期间,多数农家自备葵花籽、南瓜子、花生,用饴糖拌制花生糖、炒米糖、芝麻糖等,有的购买各种水果糖,供食用及招待亲友。
住宅
  民国时期,除地主、富豪拥有砖木结构的厅堂楼舍外,集镇居民多为低矮的砖瓦小屋;南部农村有少量青砖粉墙瓦房,多数是土墙草屋;北部农民多住竹椽、芦笆或土基为墙、麦草盖顶的小屋,不少穷困农户住的是用细竹、芦席或草苫搭的拱形棚子,称“环筒舍”、“滚地龙”。房屋式样,南部多为一堂屋两住房,灶间通常在住房前半间,亦有另造侧厢作灶间,无后门。大姓大族,有两进两院堂或三进四院堂,数户合住。北部多为一堂屋一住房,灶间在堂屋后半部,有后门。南北部农舍均矮小潮湿,少窗户,尤其住房光线差,俗谓“暗房亮灶”。
  解放以后,在50~60年代,少数农户开始翻建房屋,“环筒舍”逐渐减少,但原有格局基本未变。70年代,草房普遍翻瓦房。进入80年代,平房翻楼房。城镇陆续建造三层四层公寓式单元住房。农村兴建砖木混凝土结构的新式楼房,并由列队式发展到单户独院组合式、别墅式楼房,一般是三间二层,设有厅堂、卧室、厨房、阳台、走廊,有前后门和长短玻璃窗,外墙正面多用彩色石子和马赛克装饰,少数农户在屋脊两端饰有龙凤等动物图形或吉祥图案。个别住宅已有卫生间和自来水设备。1985年农民始建三层楼房。
特色用具
  床 柜 沙洲北部农村有一种床、柜两用的家具,称床柜。木质,长2米,宽1.2米,高0.7米,上覆厚板为床,亦是柜门,中间有隔板,存放粮食或絮被,也有在床沿前边开小门,便于取物。床柜外刷红漆,简朴实用。
条 台 解放前,农户多用条台。木质或树质,长方形,高约50厘米,当饭桌,夏季纳凉作躺床。解放以后,沿用至今,但已无新制。
  八仙桌 树质,正方形,高80多厘米,有雕刻台檐,红漆,制作讲究,可坐8人,都为办酒席宴客时用。
浴 锅 南部农村洗浴都用浴锅。通常在侧厢、柴屋,或猪圈边砌一单眼灶,置直径1米左右的铁制浴锅,四周砌锅台。另置扁圆形木块和长方形木板各一,作为坐、垫之用,比较讲究的人家,在浴锅边装有布帘。浴者或蹲、或坐、或仰卧水中,轻松舒畅。夏季傍晚烧锅水,全家依次洗浴,中途可换水、加温。冬季一月左右烧一次,左邻右舍亦来洗浴。
  方钉耙 北部沿江一带在开浚河道和围圩筑堤时常使用方钉耙。长方形、平头,有四只扁平齿,齿间距仅一线缝,装短木柄,又称“矮柄钉耙”。适用于挖掘淤泥,可坌,亦可用脚踩,挖起的泥块呈方形,较其他钉耙便捷。南部黄泥土不适用。
  泥络环 为北部开河挑泥的工具,与方钉耙配套,农户都自制。用细竹或桑树条作畚箕环,中间用绳网成井字形,环边三点角系三根纱绳即成。适于挑淤泥,有担身轻、不沾泥的优点。
庙会
  解放前,境内庙会较多,且多在春季。届时,庙内张灯结彩,设祭品,焚香烛,祭奉菩萨、神像。神像一般扛抬出巡,称“出会”,前由“头行牌”执事仪仗开道,继有大彩旗,然后是传统的“臂锣社”、“马灯”,以及妆饰古戏人物的“高跷”、“荡湖船”、“杠头”、“太保轿”、“看马”(配有饰服的马)、“看轿”等;有的地方还有武术队。队伍浩荡,观者如潮。在庙场及附近街道路旁还有伴随庙会出现的以手工业产品为主的小商品集场。赶庙会的群众,有信佛烧香的,有做生意买卖的,有看热闹的,人声鼎沸,至夜方散。解放后,取消庙会,保留集场。50年代,改为城乡物资交流会。进入80年代,成为定期的大规模的集市贸易盛会。
  大新乡年旺街正月十五日、十六日旧为城隍庙会。解放后,废庙会,保留集场。
  塘桥乡塘桥镇正月十八旧为李王堂庙会。解放后,废庙会,保留民间集场。
  杨舍镇及杨舍乡河南庙村二月十八日、十九日旧为河南禅院“香节”。解放后,庙会废,现为县内规模最大的商品展销集场。
  中兴乡猛将堂三月初九日、初十日旧为猛将军刘承忠庙会。解放后,庙会废,有集场。
  后塍镇三月十三日至十五日旧为城隍庙会。解放后废,现存集场三天。
  南沙乡占文桥三月十五日旧时香山庙会。解放后,庙会废,占文桥留集场。
  港口乡恬庄三月十九日旧为猛将神庙会,解放后废。
  鹿苑乡新泾村三月十九日旧为小王堂庙会,解放后废。
  港口乡河阳山三月二十二日旧为河阳庙会,解放后废。现集场在凤凰、西张、恬庄镇上。
  妙桥乡妙桥镇三月二十四日旧为关帝庙会,解放后废。
  晨阳乡纯阳堂三月二十七日、二十八日旧为纯阳堂庙会,解放后废。集场于1975年移至晨南桥。
  乘航乡庆安三月二十八日旧为东岳殿朝王日。解放后,废庙会,留有集场。
  鹿苑乡鹿苑镇五月十三日旧为关帝生辰,解放后废。
  港口乡恬庄六月二十八日相传为城隍奶奶诞辰。解放后废,留有集场。
  塘桥乡上相堂七月二十五日上相庙会,解放后废,集场从上相扩展到镇上。
  鹿苑乡泾西村八月十六日旧为东林庵庙会,解放后废。
  妙桥乡妙桥镇九月旧为总管老爷庙会,解放后废。
其他习俗
一. 拜 师 学 艺
  解放前,青少年当学徒,都需拜师,商业称“学生意”,小手工业称“学手艺”,从师期限,一般3年。学徒边学艺,边帮师傅家里烧饭、抱小孩子、干杂活。期满,商店学徒即升为伙计;学手艺的办谢师酒,并在师家帮工3年,领少量工资,俗称“学三年,帮三年”。解放后,农村拜师学手艺之风仍有。拜师要“压帖”(一种文字或口头的学艺规定),出压帖费数百元。从师年限,双方商定,一般为2~3年,无帮工期。满师后,办谢师酒,宴请师傅及师门长辈,作为独立从事生产的开始。
二、义 亲、寄 亲
  
解放前,双方为相互修好和依仗而结拜为兄弟,称“义结金兰”,也有因抚养或拜认的义父母、义子女,均称义亲。解放后,此俗已废。寄亲是自已或子女攀认寄父母,或自已收认寄子女而结成的亲属,多数是为相互依靠,少数为保佑子女健康生长,认寄多子女父母。结寄亲后,逢年过节,婚丧喜庆,彼此往来,与至亲无异。此俗流传至今。
三、上 茶 馆
  
解放前,农村集镇茶馆特多,俗语“十家店铺三茶馆”。农村中有上茶馆喝早茶的习惯。清晨,附近农民就上市到茶馆喝茶,三三两两坐成一桌,相互扯谈,从天南海北到村坊巷里,奇事新闻,无所不有。在国民党白色恐怖时期和日伪时期,茶馆中贴有“莫谈国事”的警语。一些老年农民,天未亮就上茶馆,风雨无阻,作为常客。上茶馆的,还有谈生意的商人,接主顾的作头工匠。还有喜养鸟雀者,携笼鸟来茶馆饮茶调鸟,一时红裳翠羽,鸣声啁啾,为茶馆清晨增添水乡情趣。上茶馆喝茶的习惯一直流传至今,但人数已较前为少。
四、分 家
  
分家是分割家庭财产的俗称。解放前,农村一般在儿子成家后开始分家,亦有长子一成家就先分家,家产平均分给儿子。嫁出的女儿一般无权获得家产,亦无赡养父母的责任。分家由父母作主,请母舅及族里长辈到场,兄弟协商,写下分家书,又称“分关笔据”,列出每人分得主要财产的细目,亦有订立赡养父母老人的协议。分家书一经签名盖章,长辈作证就生效。
  解放后,对公民私有财产的继承,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但农村多数仍行旧俗。
五、忌 讳
  
煤与“霉”谐音,解放前忌,改称“利市”,解放后已不忌。
  店铺晚上关门,因关门与停业同义,故忌,叫“打烊”。
  肉铺卖猪舌,“舌”与“蚀”谐音,故忌,叫“赚头”。
  病人服药忌称“吃药”而称“吃人参”。今不忌。
  “鮠鱼”, “鮠”与“回”谐音,渔民忌,称为“来鱼”。
  船民、渔民吃饭忌将筷搁碗上,吃鱼忌将鱼翻身或夹断,犯忌不吉,意为搁浅或翻船。今仍忌。
  农村老人忌称63岁,迷信说法“七九六十三,不死鬼来搀”,故多数超前自称64岁。
  产妇未满月忌去亲戚邻舍家,今乡间仍忌。
  父母去世未满月,子女忌理发,否则认为不孝。戴孝期间,忌走亲访友,更忌人喜筵、寿堂。今仍注意。
  商店的门槛忌坐,怕挡生意,不吉利。今不忌。
  商店扫地忌向外扫,台上灰尘忌向外抹。向外,意为散财。今集镇小店仍忌。
  向人敬酒,忌反手倒酒,属不敬。今仍忌。
  书信忌用红笔写,意为绝交。今仍忌。
  裁缝做蚊帐,忌开口说话,认为开口后挡不住蚊虫。今乡下少数老裁缝仍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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